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管理机构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开展智慧广电专项扶贫行动的通知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张华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20-03-30 09:11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凝心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决定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全行业开展智慧广

2020年3月10日,融合网|DWRH.net小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官网“首页>政策>国务院政策文件库>国务院部门文件”栏目看到一则标题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开展智慧广电专项扶贫行动的通知》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全文——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开展智慧广电专项扶贫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总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凝心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决定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全行业开展智慧广电专项扶贫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奏响脱贫攻坚新时代强音

大力实施智慧广电战略,统筹广播电视传统媒体和网络视听新媒体,统筹线上线下和声频荧屏,把“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作为宣传工作主线,加强正面宣传引导,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宣传各地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的新举措、好办法,宣传基层扶贫干部的典型事迹和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感人故事。全平台联动、全媒体覆盖、专题化聚合、立体化呈现、多样化输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精心谋划部署,打造专题专栏,省级广播电视台主要新闻节目开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专栏,将脱贫攻坚主题融入品牌综艺节目策划创意,适时开展媒体采风活动。

二、打造脱贫攻坚新时代精品

适应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广电5G建设一体化发展后海量内容需求,围绕脱贫攻坚优化审批服务,保障精品创作生产,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推出一批精准扶贫题材的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公益广告和网络视听等作品,确保重点题材节目如期上线播出。广电总局将在广播电视节目、纪录片、动画片推优评优和第三批百部重点电视剧选题规划中对脱贫攻坚题材作品给予重点扶持。推动创作机构与播出平台有效对接,让更多脱贫攻坚题材优秀节目进入好平台好时段,向贫困地区、革命老区等县级广播电视机构协调提供优质电视剧和节目,丰富贫困地区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三、开展智慧广电消费扶贫

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销助农、品牌强农的优势,推广“公益广告、节目+消费扶贫”“短视频、直播+消费扶贫”等模式,提升贫困地区产品品牌知名度影响力,帮助贫困地区产品变产业、产值变价值、流量变销量,“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直接带动贫困地区农产品的交易量、田间成交价格、农户收入三增长,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内容传播与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有机融合。(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