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面向中学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提网速免流量助学行(3)
五、落实工作要求
1、各地教育部门、通信管理机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广电网络公司要本着以生为本、服务大局的理念,密切配合、加强联动,优化服务、方便学生,及时帮助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特殊情况应热心受理,尽可能协商提出“一人一策”方案,共同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各级广播电视部门要积极配合教育、通信部门做好政策阐释宣传工作,推广各地各校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受助学生勤奋学习、自强自立良好精神风貌。
2、各地各校应指导学生家长按照“够用、适用、节约”的原则享受相关政策,避免重复多选、资源浪费。要加强对学生线上学习的指导督促,加强使用情况跟踪回访,把免费流量真正用于线上学习。同时,要提醒受助学生和家长注意防范网络诈骗,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
3、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广电网络公司应主动与各地教育部门、通信管理机构加强沟通联系,对流量异常情况及时反馈预警;对学生申报的手机号码,相关企业在计费规则上应先使用赠送流量,后使用原有套餐付费流量;在免费赠送期满前应予短信提醒;要设立专人专岗做好学生有关咨询服务工作。
4、工作开展过程中,各地教育部门、通信管理机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广电网络公司要严格保护、防止泄露受助学生的信息和隐私,如发生受助学生信息和隐私泄露情况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为做好此项工作,各地教育部门、通信管理机构和有关企业已分别确定了联络员负责工作对接。省级有关部门的联系人为:福建省教育厅科技处,刘心悦,联系电话:0591-87091208,邮箱:jytxxh@fjsjyt.cn;福建省通信管理局信息通信管理处,段岩,联系电话:0591-28355717,邮箱:125417970@qq.com;福建省广播电视局,汤玉平,联系电话:13******178,邮箱:953818391@qq.com。
各设区市有关部门联络员及联系方式将分别提供给各设区市和省级有关部门。
附件:受助学生信息登记表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0年3月10日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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