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电局印发《北京市智慧广电发展行动方案(2019年-2022年)(5)
加快标准制定。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建立系统、完善、开放的智慧广电技术标准体系,积极参与行业技术标准和地方标准编制制定。以标准规范促进健康发展,持续推进基础性标准以及融合服务、互联互通等关键环节标准的研发进度,不断提升智慧广电标准体系的有效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深化融合应用。加强智慧广电与智慧北京建设、首都城市治理、数字信息消费、乡村振兴等战略统筹规划、有效衔接,积极推动广播电视与政务、商务、教育、医疗、金融、农业、环保等相关行业的业务合作、业态创新和服务升级,加快广播电视与物联网、车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兴网络业态的集成创新、协同服务。
打造标杆园区。鼓励和支持广播电视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智慧广电试点示范,着力打造发展特色鲜明、聚焦效应明显、产业链条完备的智慧广电(网络视听)产业园区,积极争取国家广电总局和市政府支持建立国家级视听产业园区,同时注重研究模式、探索路径、总结经验,为构建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特色鲜明、形态多样并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首都智慧广电电视发展新格局创造条件。
(六)创新智慧广电监管手段,确保新时代智慧广电“绿色安全、可管可控”
创新智慧广电监管理念。面向全新的广播电视“云、网、端”生产、传播和服务方式与业务流程,以及跨平台、多终端的融媒体信息安全监管,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可信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创新智慧广电监管手段,完善智慧广电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主动适应、积极应对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新服务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和隐患,确保新时代智慧广电“绿色安全、可管可控”。
加强智慧广电内容安全审查。建立完善比对样本库,通过智慧广电云平台进行抓取、筛查、比对和分析,推动视听节目内容从海量信息监管向精准式、靶向性监管过渡。利用人脸识别技术,提高节目内容审查质量和效率。加强网络内容建设,正面引导网络视听舆论。加强大数据安全监管,规范数据资源利用,防范大数据等新技术带来的风险。
完善智慧广电传播体系监管。建立完善面向地面无线、有线网络、宽带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等不同媒介传播方式的监测监管,加强对短视频、网络直播等新兴业态管理。开展智能化安全态势感知、研判分析、风险预警、处置调度,推进监管系统网络化、智能化、协同化,实现跨业务、跨网络、跨平台、跨终端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天候智慧化监管。
开展智慧广电服务质量保证。深化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质量体系建设,巩固广播电视“绿色安全、可管可控”独特优势,从功能业务型向创新服务型转变,高标准承载社会管理功能,助力首都城市精细治理,同时高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公共服务、信息消费需求,实现智慧广电政用、民用、商用融合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各级广播电视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智慧广电建设。(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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