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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印发《关于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5)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张华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9-08-20 09:40 
核心提示:引导支持基础较好的网络视听企业在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加强资源整合和新产品推广应用,壮大主导产业,发展关联产业。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企业按程序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十
引导支持基础较好的网络视听企业在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加强资源整合和新产品推广应用,壮大主导产业,发展关联产业。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企业按程序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十三)建立产业与金融市场对接机制

探索建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联盟,搭建体现广电特色的投融资平台,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建立企业主体和金融机构的供需对接机制。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组建广电专业团队,搭建广电专业孵化平台,创新广电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广电企业、广电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广电企业主动对接金融市场,有针对性地在各类资本市场融资,加强与银行、基金、保险、担保、融资租赁等机构合作,解决资金需求。鼓励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旗舰企业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积极参与市场并购重组。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企业整合优质经营资源上市融资,尽快利用资本市场做强做大。积极指导广电小微企业利用“双创”平台完善发展条件,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鼓励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进入政策许可的领域,加大对小微企业高成长性初创项目的融资支持。

五、加强政策支撑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广电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理解网络信息技术革命对广电产业结构升级和融合发展带来的深远影响,增强做好产业促进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加强组织领导,将产业发展工作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因地制宜,统筹规划。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加强同宣传、发改、财政、金融、文旅、网信、工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政策支持,合力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

(十五)用足用好财税优惠政策

落实国家关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支持文化企业发展、文化产品出口、民营企业发展、小微文化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财税优惠政策,推动经营性事业单位转制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实行增值税减免等政策落到实处,让广电企业轻装上阵。

(十六)争取政府购买服务支持

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与培育广电产业市场主体相结合。总局积极指导各地广电部门落实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有关政策,对符合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承接主体明确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项目,积极调整纳入本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性目录。规范引导企业立足群众需求、结合广播电视实际,按照市场机制参与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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