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美广西·智慧广电”工程实施方案对外公布(4)
(二)落实工作责任。全区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牵头推进工程建设,自治区广电局负责监督工程实施,广西广播电视台、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广播电视技术中心、广西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和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具体实施工程建设,“壮美广西·智慧广电”工程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全力支持工程建设。全区各级广电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统筹做好“壮美广西·智慧广电”工程的组织、管理和推进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政策扶持。全区各市、县(市、区)要积极争取将“壮美广西·智慧广电”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统筹部署,合力推进。要充分争取和利用各级各类资金,采取发债融资、政策性银行贷款等方式,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投资运营模式,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壮美广西·智慧广电”工程的投入,建立健全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支持“壮美广西·智慧广电”工程建设。
(四)加强队伍建设。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培养和引进相结合优化人才结构,加快培养和引进一批内容生产、技术研发、资本运作和经营管理人才,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从业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激发创新活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示范引导。强化顶层设计,鼓励实践探索,打造示范样板。扶持和鼓励有实力的广电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壮美广西·智慧广电”工程试点工作,着力打造发展特色鲜明、聚集效应明显、产业链条完备的新型智慧广电传播机构和媒体集团。
附件:“壮美广西·智慧广电”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壮美广西·智慧广电”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黄俊华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唐 宁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甘 毅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张 虹 自治区广电局局长
成 员:黎 东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巡视员
王 波 自治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
黄汝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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