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管理机构 >

驻湖南省广电局纪检监察组集中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方向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9-02-20 10:35 
核心提示:2月11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驻省广电局纪检监察组再次组织全组人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原文,并就如何学习宣传贯彻好《规则》进行了部署

2019年2月15日8:05,融合网|DWRH.net小编在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湖南省监察委员会官网“三湘风纪网”“首页>三湘要闻”栏目看到一则标题为“驻省广电局纪检监察组:集中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全文——

2月11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驻省广电局纪检监察组再次组织全组人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原文,并就如何学习宣传贯彻好《规则》进行了部署。

在学习会上,驻省广电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周爱国指出,作为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的干部,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党中央制定《规则》的重要意义,《规则》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标尺。学习宣传贯彻好《规则》,驻省广电局纪检监察组近期要督促省广电局党组将《规则》的学习列入第一季度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驻局纪检监察组做好学习辅导。驻局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要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认真研读原文,领悟其中精髓,做到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为行。与省广电局党组联合举办一期以学习《规则》为主要内容的纪检干部培训班,要求全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自觉把学习《规则》》纳入今年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警示教育等方式深入开展学习研讨、集中宣讲、宣传阐释,督促引导带领党员干部个人学、逐条学,驻局纪检监察组适时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学习落到实处。要求省广电局在部署近期全省广播电视宣传报道工作时,把全省各级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规则》的情况作为报道的重点之一。(驻省广电局纪检监察组)

(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