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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广电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李霄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8-03-29 10:55 
核心提示:在召开广播影视业务工作例会、办理广播影视业务审批和走访调研、工作检查、业务交流过程中,向企事业单位广播电视台站、影院及各区(县)广播影视管理部门等工作人员宣传行业管理法规条例,开展服务对象法治宣传教育
在召开广播影视业务工作例会、办理广播影视业务审批和走访调研、工作检查、业务交流过程中,向企事业单位广播电视台站、影院及各区(县)广播影视管理部门等工作人员宣传行业管理法规条例,开展服务对象法治宣传教育。

三是落实普法工作经费,为干部职工订阅《法制文萃》等法治期刊,制作法治宣传展板8块,配发《宪法知识读本》《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读本》等书籍200余册,在单位楼梯口、电梯内、会议室等人流量较大、较为醒目位置张贴法治宣传图片、宣传语,更新完善了“法治图书角”“法治报刊架”、局官方网站“信息公示”栏、LED显示屏等法治宣传阵地。定期更新,推送“乌鲁木齐公益电影”微信平台8期17篇文章,图文并茂,推送民族团结、去极端化、反腐倡廉等主题影片,让各族群众在享受文化熏陶的同时,知法、守法、懂法。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宣传实践,巩固民族团结工作机制。2017年,普法依法治理宣传实践活动投入经费3.51万余元。

二、强化建章立制,推进法治广电建设

一是2017年,局属各单位,依据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技术改造实施及项目管理办法》《广告播出监管办法》《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廉洁建设十项规定》《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试行)》《消防安全隐患追责处罚办法(试行)》《绩效管理办法》《考勤管理办法》《职工体检办法》《职工休假规定》等规章制度,规范日常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深入开展“‘四风’问题、党政机关干部不作为问题、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三项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提升服务能力水平。纪检监察室牵头,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落实物品采购三方询价制度,严格采购过程执纪监督;办公室牵头,完善各项维护稳定工作制度、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安全播出;财务审计处制定印发《乌鲁木齐市广播电影电视局经费审批规定(试行)》,对人员经费、预算经费、大额经费审批、公务招待费审批、党费、团费、工会经费协会经费等审批程序做出具体规定,进一步加强了财务管理工作,规范了财务审批程序,推进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的经费审批监督使用工作机制,深入扎实开展法治单位创建。

二是我局依法、依规、依程序组织完成了9家企事业单位《广播电视站许可证》年度审核和11家广播电视台站《接收卫星传送境内电视节目许可证》办理。我市原有登记在册企事业单位广播电视站12家,今年审批过程中对不符合设立条件的3家予以了注销处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市广电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细化执法操作流程,明确审批管理和执法环节和步骤。办事流程、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在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制度,巩固广电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机制。2017年,组织2名局领导和1名局机关干部参加全国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及执法监督证、行政执法证办理,2人已通过考试取得相应执法证件,夯实了广电执法监管队伍。严格影院设立审批报备、检查等相关工作制度,推进形成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年度组织召开全市影院工作会议5期,积极组织和做好动态监管。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我局的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举措也将与时俱进,不断强化和夯实。

(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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