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管理机构 >

江苏省广电局对宿迁市广播电视新闻节目进行抽查评议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仲静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6-11-25 11:41 
核心提示:江苏省局检查组在集中评议会上,首先肯定宿迁市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编播近年所取得成绩,也指出了存在问题和不足。要求在节目创新、改进会议报道形式、提高摄像编辑记者素质、提高报道艺术和水平等问题上倾心力,下功夫

2016年11月2日-3日,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宣传处长康志东组织收听收看专家一行五人对宿迁市广播电视新闻节目播出情况进行抽查评议。各级广电台分管宣传的领导同志、新闻中心主任,创优骨干参加了评议会。

据融合网|DWRH.net获悉,本年度抽查的是宿迁市广电总台、泗洪台两档电视节目和广播节目,时间为10月26-28日播出的广播电视新闻节目。江苏省局专家评议组在宿迁市广电总台集中审听审看了市台、泗洪台报送的2档广播和电视节目。随后对市台的三级审查重播重审以及手机台等安全播出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

江苏省局检查组在集中评议会上,首先肯定宿迁市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编播近年所取得成绩,也指出了存在问题和不足。要求在节目创新、改进会议报道形式、提高摄像编辑记者素质、提高报道艺术和水平等问题上倾心力,下功夫。

最后,康志东同志就年度宣传管理问题要求宿迁市广电部门进一步学习宣传习总书记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总局在新形式下的各项宣传规定,执行三级审查和重播重审制。

(本文作者为宿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宣传处仲静)

(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