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一师四团扩大广播电视覆盖范围满足职工精神需求
笔者7日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四团文明办获悉,截至2011年6月,该团广播电视部门已实现20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为确保广播电视信号安全正常传输,进一步丰富职工群众的业余生活,将各类信息及时传送到千家万户,拓宽职工群众的致富渠道,四团全面加强广播电视设施管理和维护。
目前,23个连队的职工群众能收看到通过光缆传输的30套高清晰的有线电视节目,全团调频广播覆盖率达到100%,全团八千职工群众都能及时收听、收看到党的相关政策和丰富的电视节目。
据该团电视台台长常建华介绍:为确保整个广播电视系统正常运行,四团广播电视部门通过多种手段全面加强广播电视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了职工群众能正常收视、收听到广播电视节目。
该团政委康小平强调:“要加强宣传思想工作,推进和谐文化建设。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形成推进和谐建设的共同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不断扩大广播电视覆盖范围,满足职工群众的文化精神需求。努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在全团、全社会形成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