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台举办第二届“夏青杯”朗诵大赛活动启事(4)
八、对参赛选手的要求
(一)普通话标准,语音规范;
(二)声音洪亮,口齿清楚;
(三)语言流畅,感情真挚;
(四)把握作品基调准确,流畅完整;
(五)富于舞台感染力和表现力;
(六)根据作品的需要是否配乐;
(七)朗诵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
(八)比赛各阶段,选手可选择不同作品(包括配乐),入围决赛的选手,在报送决赛作品(包括配乐)后,不得更换。
(九)报送作品必须实名制,并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九、大赛宣传
本次大赛启动前及进行过程中,将随时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等多个频率、《中国广播报》、《中国广播》杂志、《广播歌选》杂志、中国广播网、央广手机报、央广视讯的手机视频、“夏青”杯官方网站、新浪网等媒体发布大赛消息,并在中国广播网和呱呱网视频社区进行视频直播。
此外,还将在全国主流媒体进行有关大赛的宣传。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201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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