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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普法|群主请注意!微信群疫情谣言不止,多名群主被约谈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张华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20-02-19 09:36 
核心提示:微信群、QQ群里一些群员以为的“善意提醒”实际上都是在变相散布谣言。移动网络的便利导致各式各样的谣言在各种互联网群组里发酵扩散,一不小心便可“三人成虎”。群员随意散布未经核实的谣言,要担责。同时,群主也应积极履行责任,不让微信群成为不实信息的

2020年2月5日10:00,融合网|DWRH.net小编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人民政府官网“首页>新闻中心>头条推荐”栏目看到一则标题为《网信普法 | 群主请注意!微信群疫情谣言不止,多名群主被约谈》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全文——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全国多地区发生,随着病情的扩散,一些民众出现恐慌情绪,与恐慌情绪伴随出现的各类谣言四起。

“盐水漱口防病毒”“多戴几层口罩才可以防病毒”……微信群、QQ群里一些群员以为的“善意提醒”实际上都是在变相散布谣言。移动网络的便利导致各式各样的谣言在各种互联网群组里发酵扩散,一不小心便可“三人成虎”。

群员随意散布未经核实的谣言,要担责。同时,群主也应积极履行责任,不让微信群成为不实信息的“发酵池”。

微信群不是私密空间 群主应履行管理责任

2017年9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2017年10月8日正式施行。

《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是指互联网用户通过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平台建立的,用于群体在线交流信息的网络空间,如微信群、QQ群、微博群、贴吧群、陌陌群、支付宝群聊等各类互联网群组。

《规定》要求,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

互联网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强调,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治理需要政府部门、互联网企业、社会公众等多方参与,健全完善舆论监督、社会评议、投诉举报等手段,不断推进行业自律规范,共同构建良好网络生态。

也就是说,微信群不是私密空间,需要适度监管,群主也不是“闲差”,也应积极履行群组管理责任,自觉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纵容疫情谣言 多名群主被约谈

因微信群里出现有关疫情的不实信息,已有多名群主被约谈、批评。

2020年1月26日,河北省邢台市威县网信办和威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网上巡查时发现,某单位微信群中有人散布疫情谣言。经查,违法嫌疑人王某于当日晚19时11分,用其妻子的手机将内容为“王目村已经有一个确认而且死亡的,一定要重视,我们村已经封路了”的不实信息发送到其妻子单位的微信群中,造成恶劣影响。王某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县公安局依法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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