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正告微软别阻碍调查 或难逃重罚
8月4日,记者从工商总局获悉,工商总局正告微软公司要严格遵守中国法律,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阻碍案件调查,保证案件调查的客观公正。工商总局已经对微软公司进行反垄断询问。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微软进行处罚是肯定的,关键是最后处罚的力度如何判定。
昨日,工商总局专案组对微软全球副总裁玛丽·斯纳普(MarySnapp)女士一行,进行了反垄断调查询问。在反垄断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时建中看来, 尽管有关方面现在没有公布更多具体信息,但微软公司之所以遭到反垄断调查,最大可能是因为其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目前,我国有权进行反垄断审查执法的主要有发改委、工商总局和商务部三部委,其中,工商总局负责除价格以外的垄断查处,主要是审查与企业滥用市场地位相关的垄断问题。
董正伟认为,微软垄断行为由来已久,主要是长期以来,微软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捆绑销售,另外还有歧视性交易等,而没有从价格上来查处。
去年6月份,工商总局根据企业举报反映的微软公司存在对其Windows操作系统和Office办公软件相关信息没有完全公开造成的兼容性问题、搭售、文件验证等问题,涉嫌违反中国《反垄断法》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在昨日的反垄断询问之后,微软公司承诺遵守中国法律,全面配合工商总局的调查工作。微软接受处罚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不过由于目前案件还在调查中,所以最终结果难以预料。
“肯定是处罚,微软如果服软的话可能协商处罚少一点,但微软如果对抗的话肯定要处罚重一点,根据微软一贯的国际表现,他肯定是对抗到底,他在欧洲甚至在美国,都没有服过软。”董正伟表示。
按照《反垄断法》的规定,对违反该法律的企业所处罚金,应该是其上一年度营业收入的1%至10%。董正伟表示,由于《反垄断法》规定,会把垄断企业的协助调查的态度等诸多因素作为最终处罚的依据,所以针对微软的处罚还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因素。
微软在欧洲被处罚是家常便饭。2004年就被判近5亿欧元罚款,随后2008年因未执行裁决再次处8.9亿欧元罚款。2013年3月,微软又因未能达成反垄断协议的承诺被欧盟反垄断机构处以5.6亿欧元罚单。
今年2、3月份,董正伟曾经向发改委、工商总局对微软的反垄断进行举报,当时,两部委均对此事有所回应,他透露,实际上工商总局很早就对微软的垄断行为有所关注。
在工商总局此次核查中,先后约谈了微软公司和有关企业,微软就总局关注的问题提交了报告。期间,相关企业也不断向工商总局反映情况。
工商总局认为,经过前期核查不能消除微软公司上述行为具有反竞争性的嫌疑。根据法律规定,工商总局已对微软公司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在昨日工商总局询问微软之后,该案件调查仍未结束。
(责任编辑:韩杰)-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