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开展通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5月24日消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要求,日前工信部开展通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据了解,通信建设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打击和整治的重点主要是以下非法违法建设行为:
(一)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非法从事建设活动的;
(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三)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五)应急救援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六)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七)工程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八)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九)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的;
(十)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施工活动的。
(十一)施工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
(十二)施工技术装备、安全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据悉,“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从2012年4月下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自查自纠阶段(4月下旬-5月底)。
各通信管理局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省实际,明确打击重点内容,。相关企业针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内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上旬)。
各通信管理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相关企业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7月中旬-8月上旬)。
各通信管理局对企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抽查,防止“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流于形式,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8月中旬-9月)。
各通信管理局、各电信企业总部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5日前报送工信部通信发展司。工信部汇总各省及各电信企业总部情况于9月20日前报国务院安委会。国务院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地区进行督查检查,并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对相关工作进一步作出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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