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管理机构 >

宽带战略实施方案年中上报国务院

来源:飞象网 作者:乔枫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3-28 09:44 
核心提示:据了解,工作组目前正在梳理相关重大问题,并开展调查和分析研究工作,起草实施方案。到5月份,将就实施方案征求相关部门、企业及专家意见并进行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

“宽带中国战略”研究工作小组近日对上半年的工作已做出初步安排。根据计划,工作组将用半年左右时间完成实施方案研究工作,争取今年6月将“宽带战略”实施方案上报国务院审定。

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会同财政部、科技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资委、税务总局、广电总局联合成立了“宽带中国”战略研究工作小组和专家组。

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确定“宽带中国战略”总体思路,协调解决研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并审核实施方案送审稿。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司司长綦成元、工信部通信发展司司长张峰任工作小组组长,小组成员包括了上述各部委相关领域负责人。

专家组则是在工作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开展我国宽带网络发展有关重大问题调研。其中内设咨询组和文件起草组,分别负责实施方案的审核和编写、修改完善工作。专家组组长由中国工程院院士邬贺铨担任,工信部电信研究院总工程师余晓晖、国家发改委宏观院产业所所长王昌林任副组长。

据了解,工作组目前正在梳理相关重大问题,并开展调查和分析研究工作,起草实施方案。到5月份,将就实施方案征求相关部门、企业及专家意见并进行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在此基础上,再次征求部门意见,经修改完善并由工作小组审议后,形成送审稿。6月份,由发改委、工信部将会同其他部委联合将实施方案上报国务院审定。

在“宽带中国战略”的推动下,宽带建设基础工程也开始加快。工信部部长苗圩近期在出现某个会议时曾透露,工信部将在近期正式启动宽带普及提速的工程。

中国联通与中国电信也都将宽带网络建设列为2012年资本开支的重要一项,以前3G投资占每年支出绝大比例的局面将被改变。中国联通一位高层预计,联通今年资本开支当中35.5%用于3G业务,25.8%用于宽带业务,后者将达200多亿元。中国电信则透露,今年资本开支将增至540亿元,较2011年资本开支495亿元增长9%。主要用于宽带网络和3G建设。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