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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公用电信设施损失赔偿计算办法

来源:通信产业网 作者:通文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3-14 13:52 
核心提示:该《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造成通信中断的,应当承担恢复电信设施的费用,同时赔偿中断通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行为人系未成年人的,由其监护人承担恢复电信设施的费用及通信中断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会同四川省综治委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四川省公用电信设施损失赔偿计算办法(试行)》日前出台,为电信企业和司法机关赔偿参考计算标准和判案提供了依据。

该《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造成通信中断的,应当承担恢复电信设施的费用,同时赔偿中断通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行为人系未成年人的,由其监护人承担恢复电信设施的费用及通信中断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办法》还明确了损失赔偿费用包括临时抢修费用、正式恢复费用和因中断造成的通信业务损失费,并给出了专业的、细化的、可操作性强的损失计算方法。

据知,近年来四川省公用电信设施损坏事件频发,给通信行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在处理公用电信设施损坏事件时,如何量化电信企业损失成为困绕难题。为此,省通信管理局组织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全省公用电信设施保护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该办法(试行),明确了通信网设备、线路及附属机房、电源、铁塔等全部公用电信设施的赔偿参考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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