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布新规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
北京1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昨天(14日)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维护用户合法权益做出明确规定。
《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将诋毁竞争对手,无任何理由不兼容、干扰、拦截、误导用户卸载其他合法产品或服务等行为列入不正当竞争范畴,违反相关规定的将处以10万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对此,公共管理专家丁兆林表示,互联网监管机构的管理有了很大进步。
丁兆林:很明显就是针对前段时间出现的360和腾讯之间的争议,监管机构能够迅速根据已经出现的案例然后来追加管理,是一个明显的进步,政策制定是一个立体和动态的,才会让我们整个互联网运营能有一个比较完善的法规体系。
另外,征求意见稿还对网联网用户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的维护做出相关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第三方提供用户个人信息,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用户信息内容进行检查。但是,互联网行业专家张鹏认为,相对于企业的监管,隐私保护执行难度会更大一些。
张鹏:想要把它抑制住,一方面是需要有一些技术手段,但是更关键的其实还是用户的隐私本身就是商业模式从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要回到根本上,一个产业要更加创新才能够避免一些不健康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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