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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广告真的需要用户隐私数据吗?(2)

来源:网易科技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11-27 14:37 
核心提示:身份信息的两种获得方式 任何一个网络营销人员的目的都是能接触到尽可能多的目标受众,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他们通常主要依靠自己已有的客户数据以及从广告发布商和广告合作伙伴那里得到的数据。即便如此,仍然有两种

身份信息的两种获得方式

任何一个网络营销人员的目的都是能接触到尽可能多的目标受众,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他们通常主要依靠自己已有的客户数据以及从广告发布商和广告合作伙伴那里得到的数据。即便如此,仍然有两种方式能够实现这一目标,但这两种方式在是否侵犯用户隐私数据方面却有着天壤之别。

以Facebook和谷歌为例,他们都是利用自家应用的登陆信息来确定用户的ID及对应的数据,因为我们在使用Facebook的服务之前,就已经同意了其所提供的服务条款,允许Facebook的营销人员利用我们的数据来在Facebook受众网络(Facebook Audience Network)内随时找到我们。现在当我在移动设备上登陆Instagram时,Facebook就知道是我在使用该应用,对应的账号信息与两小时前在笔记本上登陆Facebook的用户是一样的。当然,Facebook还能利用我的个人信息向我推送针对性极强的广告。

这些数据对于营销人员来说无疑是相当有价值的,但是这却付出了暴露用户隐私数据的代价。一定要这样做才能实现营销目标么?是否存在一种让用户和营销广告技术平台获得双赢的方法呢?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相对于对用户进行“确定性识别”而言,“概率性识别”则能够在保护用户隐私的同时,还能让营销人员找到正确的目标用户。“概率识别法”所收集的是用户的非永久识别信息,比如浏览器cookies、设备ID和不同设备上的那些能够反映用户兴趣和其它属性的信息。

通过“概率性识别”解决方案获得的用户信息同样是有价值的,同时在规模上要大于任何一个单一的应用或网站的用户数据库。此外,这些数据在各种营销平台上使用时的灵活性也相当高,因为这只是与用户可能相关的预测信息。使用“概率识别法”不仅能够让用户的隐私得到充分保护,并且一样能够让营销人员获得可观的目标受众。

隐私政策之争:强制还是可选?

如今像谷歌和Facebook这样级别的公司能够为用户提供许多跨设备的服务,当然他们也会把我们的个人数据提供给合作伙伴,原因就是我们在使用他们的服务之前就已经不得不同意了允许他们将我们的个人数据用于营销目的这一条款。目前包括Facebook、谷歌、雅虎和Twitter在内的网站针对用户隐私政策均采用这种单一选项的方式,他们也通过这种方式来保证自己能够获得足够多的用户信息来进行广告营销。

与Facebook和谷歌所采用的基于用户身份信息的营销方式不同,“概率性识别”解决方案为用户提供了退出选项,换言之,用户在采用某项网络或应用服务时,在“服务和隐私政策条款”的页面所看到的并不是“同意”选项,而是“不同意”选项,一旦用户选择了该选项,其信息就不会被进一步利用。那么,这种方式是否也适用于Facebook、谷歌以及其他互联网服务呢?或者说他们是否会愿意为用户提供一个这样的退出选项,转而通过“概率识别法”来获取用户信息呢?

当然,Facebook和谷歌完全可以采用这种不依赖于用户个人信息的“概率性识别”解决方案,这些公司如今已经深入到我们日常生活的各个角落,同时拥有丰富的资源来打造一个不会对用户隐私数据造成侵犯的信息获取方案,但问题在于他们目前的商业模式是否允许他们这样做,因为这可能会让他们损失掉价值链的重要一环,究竟作何选择我们也只能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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