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其他 >

工信部新规将冲击手机厂商和应用开发商

来源:虎嗅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10-17 13:12 
核心提示:我们再来看看工信部的最新举动。据报工信部准备实施新规,限制向智能手机预装应用软件。根据报道,手机厂商预装应用软件必须向工信部备案,从而令工信部对此类应用软件拥有生杀大权。

中国新兴产业市场乱象丛生,尤其以特洛伊木马闻名,许多产品和服务通常都隐藏着最终伤害消费者的陷阱。中国日前开始实施的新旅游法有助于消除旅游行业陷阱,如今又有消息称工信部准备采取类似举动,应对智能手机预装软件问题。这项措施将有助于清除不必要的应用软件,有些甚至还是恶意软件,譬如不经用户许可向第三方提供用户个人信息的软件。不过,此举最终可能推高智能手机价格,甚至可能令一些企业被踢出局。

鉴于存在诸多共性,我们先来看看上文提到的新旅游法,以引出关于智能手机的最新情况。新旅游法于10月1日开始实施,规定旅行社及其他旅游机构不得利用第三方资金补贴旅游团费。通常意义的第三方为零售商,他们会向带领游客来店购物的旅行社支付回扣。但旅游中的购物环节通常会引起游客的抱怨,他们觉得自己是被迫购物,即使他们是以很高的补贴价购买的旅游套餐。

我们再来看看工信部的最新举动。据报工信部准备实施新规,限制向智能手机预装应用软件。根据报道,手机厂商预装应用软件必须向工信部备案,从而令工信部对此类应用软件拥有生杀大权。

报道称,新规草案最早在4月面世,并将于下月正式实施,适用于向智能手机预置应用软件的所有厂商,因此不仅包括华为、小米这样的制造商,也包括像中国移动<0941.HK>等直接销售手机的电信运营商。除此之外,百度、阿里巴巴等近期推出智能手机产品的互联网企业,也是新规适用的对象。

与新旅游法一样,这项新规能消除智能手机上不必要的软件甚至恶意软件,最终会对消费者有利。但在新规实施后,消费者也会看到智能手机价格因此上涨,与新旅游法实施后旅游团费上涨大致相同。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手机厂商的部分收入来自奇虎360等应用软件开发商,后者为了在新款智能手机上预置自己的软件而支付相应费用。因此,如果工信部禁止预装特定应用软件,可能伤害手机厂商和此类应用软件的开发商。

过去一年,中国智能手机销售猛增,今年也因此有望超越美国、成为全球头号智能手机市场。中国智能手机市场的繁荣与市场充斥着低价智能手机机型有很大的关系,这些机型大多来自<0992.HK>、华为、中兴通讯<0763.HK><000063.SZ>、酷派等企业,售价只有100美元左右。

此类手机的利润率极低,而且我怀疑多数厂商依赖来自第三方应用开发商的付费来更大幅度地压低价格。按照新规,许多更具入侵性的应用软件可能无法通过工信部的关卡。这不仅会令智能手机厂商受到挤压,应用软件开发商也将受牵连,他们可能突然发现失去了一个最重要的分销渠道。

一句话:工信部限制预装应用软件的新规,可能令手机厂商和软件开发商遭受冲击,有些企业会因此被踢出局,而新款智能手机的价格也会上涨。

(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