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套餐流量月底“被清零”引热议(3)
[专家视点]
关于流量套餐在月底被清零到底孰是孰非,不同领域的专家也纷纷站队表示立场,这次通信业内专家与律师站在了对立面。
“这个律师告运营商是没有道理的。”国内电信业知名专家、飞象网CEO项立刚认为,“因为这件事情首先是运营商提供了多种计费方法,一方面,你可以用多少流量花多少钱。另一方面,运营商也提供了优惠的情况,就是限时优惠。如果你又要选择优惠,又不想遵守契约,有什么道理呢?”他解释说,这就和卖东西一样,单卖是一个价格,一定量打包卖就会便宜一些,属于促销性质。
项立刚还表示,“全世界都是这样的情况,都是到月底要清零的。电信服务是生产和消费同时产生的,就是你打电话的时候它才生产,同时就在实行消费,无法积累,也就是带不走的。如果你一个月用不了500M,那就不要选择这个优惠,就是因为用的多才会有优惠。”
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肖洪波律师则认为,“购买流量是消费者和运营商之间的一个契约,二者是合同关系。首先要看合同条款有没有约定。每个月套餐上如果没有用完,合约上有没有明确写清楚会清零。从合同关系来讲,如果你看了这个条款并签订了购买协议,就法律关系而言是认可的,这一合同在法律意义上成立。”
肖洪波强调,“但这属于强制性条款,也就是‘霸王条款’,是变相地剥夺消费者。《合同法》讲究公平原则、诚信原则,从保护公民财产的原则出发,运营商应当把剩下的流量留给消费者。比如说我去餐馆吃东西,我是有权利拿走的,如果有剩余的话你应该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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