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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收费 OTT能否避开被收编的命运?

来源:比特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4-18 20:51 
核心提示:“收费”和“虚拟运营商牌照”一说一直萦绕腾讯。“牌照”对腾讯而言意义甚为微妙。若腾讯不申请,则腾讯只需要面向用户提供应用即可。而一旦拿到虚拟运营商牌照,腾讯需要以“租赁”的模式向电信运营商支付宽带、移动网络使用费;与此同时,腾讯将陷入受运营

谈到这个话题,还是有必要再次对OTT的概念作个解释。OTT即“Over The Top”,是流行于通信行业的一个词汇。即互联网公司越过运营商,发展基于开放互联网的各种视频及数据服务业务,强调服务与物理网络的无关性。

轻资产的OTT与重资产的基础资源提供方(电信运营商、有线运营商)抢食同类业务,着实是市场经济中的不对等。“牌照”、“收费”等词汇是噱头也好,合理之举也好,其暴露的本质乃是,基础资源提供方试图收编OTT的潜意识心态。

微信的高速增长使其成为众矢之的。以微信为例,通讯类OTT(类微信功能)给电信运营商带来的影响,业内已经剖析的相当明了,在此不再详细阐述,只着重点明一二:1. 即时通讯类OTT严重威胁了运营商利润最高的短彩和语音业务,替代的可能性极高2.微信3亿用户产生的流量,不但给中国移动产生负担,而且因为中国超过90%的服务器和骨干网都掌握在中国联通和电信手中,所以中国移动还要为微信的免费再买一次单。过去,运营商制定话音业务、短信业务等价格的时候,是把自己的建网成本、牌照成本与频率成本(这个成本主要是国外运营商)、运营成本等等全部打包在内的,但现在,由于微信不用承担网络、牌照、频率等巨大的成本,可以以更便宜的“伪免费”方式来发展用户,这对运营商将造成致命打击。

因此,“收费”和“虚拟运营商牌照”一说一直萦绕腾讯。“牌照”对腾讯而言意义甚为微妙。若腾讯不申请,则腾讯只需要面向用户提供应用即可。而一旦拿到虚拟运营商牌照,腾讯需要以“租赁”的模式向电信运营商支付宽带、移动网络使用费;与此同时,腾讯将陷入受运营商管辖的境地,其OTT业务也可以受到运营商的管制,如对特定业务接口予以严格限定,以及向OTT企业单向提高收费等等可能性。牌照悬而未定,“收费”又接踵而至。腾讯可谓忙的不亦乐乎。

除了微信类OTT,乐视盒子、小米盒子等互联网电视机顶盒类OTT的发展也同样遭受“牌照”困扰。

根据规定,电视机厂商、终端厂商只有生产和销售资质,必须由广电企业来提供节目内容和行使播控权,从而从源头上保证内容的可管可控。因此像乐视盒子、小米盒子等企业若要向电视用户提供互联网视频、影视节目以及各种应用内容,就必须具备“互联网电视牌照”资格。这也就是小米盒子刚上市就遭叫停的原因。目前这些企业已经通过间接方式相继获得了运营资格,但仍处于“打擦边球”的阶段。政策限制仍是阻碍其发展的最大因素。

虽然马化腾曾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不会申请虚拟运营商牌照。然而在美国、日本、韩国以及中国香港,“虚拟运营商”牌照早已存在。腾讯等OTT的“过顶传球”能坚挺多久,尚不得而知。但目前纵观国际形势,运营商虽然不对微信类OTT额外收费,也不单独向用户额外收费,收费的部分仅限增值服务,或者是运营商改变自身的收费体系,转向流量收费。表面上看运营商在妥协,但实际上,把握基础资源的运营商仍掌握着最大话语权,OTT恐难独善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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