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委IPv6十二五规划
本文章原标题为《七部委IPv6十二五规划 需制定适合国情发展路线》
4月10日上午消息,在今天上午举行的“2012全球IPv6暨下一代互联网高峰会议”上,工信部通信发展司司长张峰表示,今年3月份,国家发改委及工信部等七个部门共同研究下一代互联网发展“十二五”建议和意见。我国亟需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下一代互联网基础路线和发展计划。
去年12月,国务院总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到2013年年底前,我国将开展国际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网络小规模商用试点,形成成熟的商业模式和技术演进路线;2014年至2015年,开展大规模部署和商用,实现国际互联网协议第4版与第6版主流业务互通。
据张峰介绍,今年3月份,国家发改委及工信部等七个部门共同研究下一代互联网发展“十二五”建议和意见。对于如何加快部署IPv6、推进下一代互联网发展,张峰提出了以下三点建议:
第一,深刻理解下一代互联网发展的战略意义。
张峰指出,互联网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高度相关技术设施,互联网发展水平是衡量国家综合实力的标志之一,互联网产业已经成为优化经济结构,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助推器。2011年我国固定宽带接入用户达到1.56亿用户,基于宽带互联网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了6万亿,互联网上市市值总额9400亿。
“应抓住新形势下变革历史机遇,在互联网基础上进行创新,发展地址资源足够丰富、安全可靠的下一代互联网,并提供更大信息量和多元化应用,支持人与人、物与物相互联通,为社会生活、生产构建坚实有利的信息基础设施。”张峰说。
第二,要正确认识下一代互联网发展的紧迫性。
目前,基于IPv4设备的网络地址有40亿个,我国由于技术和历史方面的原因,我国拥有约3.32亿IPv4地址(不含港澳台地区)。我国存在网络获取量不足,安全可信度比较差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互联网产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在张峰看来,国内运营商需要积极获取丰富的网络地址资源,设备制造企业亟需寻找新的增长点,服务提供企业亟需开发特色服务,用户迫切需要更先进的网络设施和更加安全优质的业务体验;同时,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以及三网融合等新兴交互式应用大规模发展,都对加快下一代互联网发展形成迫切需求。
张峰认为,我国亟需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下一代互联网基础路线和发展计划。加快培育产业链,推动互联网实现跨越式发展。
第三,积极营造下一代互联网发展的政策环境。
据张峰介绍,根据七部门联合意见,进一步明确在“十二五”期间,我国要按照政府引导、应用驱动、积极过渡、开放创新、保障安全、跨越发展的基本思路,发展下一代互联网。要充分发挥市场配制性基础作用,加大政府统筹和引导政策力度,深化国际合作。
同时,加快推进IPv6网络规模化商用,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网络体系架构、关键技术、安全保障、业务应用等领域重大突破。构建先进设施、节能泛在、安全可信、具有良好可扩张性以及成熟商业模式的下一代互联网。
张峰表示,“十二五”期间,工信部要进一步加快组织领导,加强部门间协调合作,发挥部省联动优势和市场机制;同时加大政府投入、提升创新能力、深化国际合作、优化市场环境等政策举措;此外,支持和保障网络、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产品研发及产业化、网络商用及业务创新、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理论研究与技术突破、标准体系与知识产权重点任务顺利实施,推动我国下一代互联网实现跨越式发展。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