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其他 >

360强行卸载金山网盾案败诉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秩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5-12 09:34 
核心提示:5月1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公开宣判,360对金山网盾商品信誉诋毁及强行卸载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判令360立即停止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开做出说明消除影响并赔款30万元。据悉,这也是法院首次认定360恶意误导用户卸载竞争对手软件。目前,3

5月1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公开宣判,360对金山网盾商品信誉诋毁及强行卸载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判令360立即停止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开做出说明消除影响并赔款30万元。据悉,这也是法院首次认定360恶意误导用户卸载竞争对手软件。目前,360方面暂未给予评论。

360被判罚30万元

根据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360构成侵权,判令立即停止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金山30万元损失费用,并连续7天在360官方网站首页刊登说明消除对金山网盾的负面影响。

法院在判决书中表示,360安全卫士在自身安装升级运行过程中采用弹出提示框的方式,引导用户在提示框中进行同意卸载金山网盾的操作,法院表示,虽然该提示框也有卸载360安全卫士的选项,但该对话框仅有停止金山网盾安装选项且被默认选中,而卸载360安全卫士选项则与卸载金山网盾选项设置不同。

法院认为,360安全卫士此举并非让网络用户自由选择,而是带有明显倾向性,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法院进一步表示,360安全卫士在用户被引导进行卸载金山网盾后,采用了破坏性的方式删除金山网盾,主观恶意明显。法院认定360安全卫士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认定360缺乏证据

对于360在软件、官方网站及媒体中散布金山网盾存在漏洞等诋毁行为,法院认为,360并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上述行为,严重损害了金山的商业信誉和金山网盾的商品信誉。

根据判决书显示,360曾声称金山网盾存在漏洞,但在本案审理过程中360并未列举有力证据,金山则提交了经过公证,更具效力的证据予以反驳。法院最后认为,360在软件、官方网站宣传金山网盾存在严重漏洞一说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构成不正当竞争。

金山方面指出,去年5月,360安全卫士故意在软件中设置障碍强行卸载金山网盾,其后又在官方网站发布系列虚假文章:《关于金山网盾干扰360安全卫士运行的说明》,诋毁金山网盾阻挠360安全卫士正常运行、捏造事实抹黑金山网盾存在漏洞、歪曲评测金山网盾不如360安全卫士等,恐吓消费者选用金山网盾产品,通过多种渠道扩大对金山安全软件的损害。

金山认为,这些行为已经构成了恶劣的不正当竞争,严重干扰了金山的正常经营秩序。从2010年5月21日360安全卫士实施不兼容行为以来,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曾经拥有8000万用户的金山网盾损失了超过90%的装机量。

公开资料显示,金山网盾是金山公司在2009年首次试水免费杀毒服务的软件,由于拥有十几年研发的独家安全上网保护技术,为用户成功解决了困扰多年的网络挂马等难题,在同类软件中排名第一。

“2009年底360模仿金山网盾推出360网盾,金山网盾保持高速增长势头直逼360安全卫士,2010年5月,在金山网盾即将接近1亿用户规模时,360动用拥有3亿用户规模的360安全卫士发动不兼容言论抹黑,并诱导用户强行卸载金山网盾。”金山方面表示。

警惕不正当竞争

金山方面表示,360安全卫士一直在强行卸载、抹黑同行、不兼容问题上纠纷不断,曾经败诉的官司分别有:曾将百度软件评为“恶评插件”,360被判赔38.5万元;曾开发所谓隐私保护器恐吓腾讯用户,360被判败诉赔偿40万元;此外,360安全卫士还向用户提示傲游浏览器“危险”诱使安装360安全浏览器,干扰搜狗、腾讯浏览器运行,破坏金山卫士、QQ电脑管家开机启动等。

但这些败诉并未给360带来冲击,过去不到半年,360就因对百度、腾讯、金山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陆续败诉,但赔偿金额总计约100万元人民币,这个数字还没到今年5月360在美国上市融资12亿元的一个零头。因此,要警惕不正当竞争。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