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需避免沦为无线城市“哑管道”
日前,国内三大运营商先后宣布计划进一步提升无线局域网热点覆盖,无线城市建设再次受到关注,广东移动也在近期高调推进无线城市发展。时至今日,无线城市已不是第一次受到热捧,自从美国费城首开先河之后,全球许多城市先后跟进,但真正取得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丰收的案例却并不多见。特别是美国费城无线城市计划、我国台湾地区Wifly运营的惨淡收场更是给后来者敲响了警钟。
由于无线城市同时具备“社会公共设施”和“运营商产品”双重属性,无线城市应定位于免费服务措施还是收费服务令运营商十分头痛。运营商如将无线城市定位为免费服务则在今后的维护、扩容、升级等方面难以为继;如果定位为付费服务,可能会使大部分用户望而却步。
在传统观念中,无线城市仅是提供无线上网服务的通道。事实上,运营商单纯靠做“哑管道”赚钱并不现实,一方面,当前无线数据传输网络承载能力并不是无限制的,另一方面,准确把握客户需求并实施合理定价对运营商而言也非易事。
对于上述无线城市商业模式之惑,广东移动提出了“平台+应用”的“无线城市2.0”概念,其中最核心的观点就是“政府主导、运营商构建平台、服务商提供应用”的“三位一体”模式。在这种价值模式下,无线城市的基本功能和社会服务功能免费,而对于专有的行业应用或附加服务则根据服务提供商定价进行收费。如此一来,既可以以低门槛吸引更多用户使用,同时用户也可以有选择地根据需求选择付费服务或者免费服务。
尽管如此,目前无线城市的盈利模式还处于探索之中。广东移动“三位一体”模式其实是将应用和服务集中于无线城市平台,能够创造经济价值的是应用和服务而不是无线城市本身,也就是说,运营商只能通过应用或服务的收费分成来获利。
此外,如果将无线城市运营模式定位于在“无所不在的无线网络”基础上整合“无所不有的内容应用”,让客户能够畅享“无所不能的智慧城市”,则需构建起无线城市产业联盟,让更多的应用和服务提供者参与到无线城市建设中。当无线城市所能够提供的应用和服务足够多、同时使用无线城市的用户足够多,即使单用户收益不高,在长尾效应作用下运营商也可实现盈利。
所以,运营商必须将无线城市建设重点放在运营模式的平衡上——既要建立起清晰的运营机制和准入机制,让更多的有志者能够为无线城市“添砖加瓦”,又要注意不能沦为纯粹服务他人的“哑管道”,而这就要求运营商不能仅将自己定位于网络和平台的提供者,而应定位于整个价值链的主导者与整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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