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其他 >

华为开门(3)

来源:南方周末 作者:陈新焱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4-01 22:25 
核心提示:华为企业业务负责人徐文伟表示,华为的企业业务是利用云计算平台技术为基础,为企业提供解决方案。他认为,正是云计算面临的重大机遇,让华为坚定了进入企业业务的信心。 华为的原则是以客户为中心,只是以前的客户

华为企业业务负责人徐文伟表示,华为的企业业务是利用云计算平台技术为基础,为企业提供解决方案。他认为,正是云计算面临的重大机遇,让华为坚定了进入企业业务的信心。

“华为的原则是以客户为中心,只是以前的客户是运营商,不需要面向消费者,而现在的企业业务和消费业务都需要面向大众。”华为终端公司新闻发言人张晓云向南方周末记者解释,华为从低调向开放转变的背后,最根本的,其实是华为业务范畴和商业模式发生了转变。“我们的目标客户更清晰了,当然也更庞大了。”

转型的挑战

华为的云计算目前已经有了许多实实在在的案例,除了上海华为近万台计算机的虚拟办公,上海联通目前也在华为的技术支持下将86个营业厅全部迁到云平台上,上海的闸北区医疗系统通过华为技术建立了“健康云”,优化了医疗系统的流程。

但对于做了二十多年运营商生意的华为来说,要完成这个转变,也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从全球范围来看,目前企业市场最为火热的云计算及数据中心领域,思科、IBM以及惠普已成三足鼎立之势。华为只能算是后来者,而同城的竞争对手——中兴也开始介入云计算领域。

负责企业业务的徐文伟曾在内部开玩笑说,过去做运营商生意需要穿皮鞋、西装、打领带,而现在做企业业务,则需要穿运动鞋、牛仔裤和T恤,因为“需要跑得更快”。

而在终端市场上,移动互联网时代已经到来,新规则正在颠覆整个产业,苹果iPhone强势崛起,不仅将诺基亚拉下了马,连强势的运营商都要避让三分。华为终端能否独成一派,也有待市场考验。

华为终端公司新闻发言人张晓云坦言,成立于2003年的华为终端公司一开始战略并不明确,“在国内,华为终端被等同于华为的手机;在国外,华为终端被等同于华为的数据卡。”张晓云说。为此,这位新闻发言人不得一次又一次出面澄清:“其实华为终端是业界产品线最全的终端供应商。”

华为提供的数据显示,2010年,其终端发货量达1.2亿台,全球销售收入突破45亿美元,发货量和收入同比增长均超过30%。去年,华为终端在美国、日本、俄罗斯、中亚等区域,发货量同比增长均超过100%。手机只占其中的三分之一。

据张晓云透露,2011年,华为将在智能手机市场重点投入,全线布局。华为的目标是在全球开1000家店。在她看来,未来的竞争,不只是终端的竞争,更重要的是应用软件的竞争,而华为也将在此发力——4月份,华为将会举办一个中国开发者大会;在不久的将来,华为还将推出类似于苹果商店的“智汇云应用商店”。

但是,至少从目前来看,华为并没有能够真正离开运营商。虽然华为终端首批品牌店最近在北京、上海、深圳的核心商圈同时亮相,和业界风头最劲的两大品牌苹果和黑莓比邻而居,但其大部分终端销售仍然是在运营商的店中店里进行的;华为终端的海外销售依托的也主要是运营商渠道,也即B2B2C的转售模式。

任正非在最近的一次公开讲话中对这次艰难的转型是这样描述的——“我们已经走到了通信业的前沿,要决定下一步如何走,是十分艰巨的问题。我们以前靠着西方公司领路,现在我们也要参与领路了,我们也要像西方公司一样努力地对世界贡献。”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