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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政发布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张晓东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21 09:19 
核心提示:注册满半年就可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所必须的核心知识产权增加了国家新药和技术秘密等5项内容科技部近日正式发布了《关于完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科技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试点新政实施后,初步估计中关村有

注册满半年就可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所必须的核心知识产权增加了国家新药和技术秘密等5项内容……科技部近日正式发布了《关于完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科技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试点新政实施后,初步估计中关村有3000多家企业受惠。

新规规定,示范区内注册满半年不足一年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成功者发蓝底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将能享受股权激励、人才引进、财政专项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但不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有关的税收优惠。有关负责人解释称,根据现行规定,企业须注册满一年且通过认定,方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全部优惠政策。

新规还首次允许符合条件的研发企业,以国家新药、技术秘密等作为核心知识产权申报,打破了现行需要取得专利或标准才能申请“高新”认定的规定。

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认定时,需要由技术专家进行评价。新规提出,对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水平、科技研发及成果转化能力仍由专家进行评价,但科技研究开发管理水平、企业总资产和销售额增长率指标,转由认定机构组织评价,以更为客观地反映企业创新能力。

通知规定,试点工作认定的企业,应为中关村示范区内设立的企业。试点工作时间从2010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示范区外的企业仍按照现行《认定办法》执行。

科技部有关负责人此前表示,该试点政策结合了中关村企业成长和发展的特殊性,统筹考虑了试点工作的实施步骤和办法,兼顾试点政策向全国推广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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