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线适配器产品与市场大行其道
融合网|DWRH.net专稿 截止2011年10月10日,在过去一年半左右三网融合试点过程中,电信运营商与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仍在为各自的地盘不被对方“侵占而设置门槛”时,新兴的信息传输通道却发生着巨变,融合网认为,这种巨变一旦规模化、在政策层面得到认可并且具有市场运营能力之后,会让电信运营商和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得不偿失,因为即使把电信运营商与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全部加上一起都不能与其相抗衡。
据融合网多年的观察、市场调研后发现,目前传统的网络通讯设备供应商在其产品上正发生着变革——各种型号的电力线适配器正在被其不断的推向市场。这个新兴的市场及产业正从局面尤其是终端层面发生着变革,这种助推力量足以引起包括广电管理机构、电信管理机构尤其是两大部委旗下的运营商的重视。
电力线适配器是指利用电力线传输资料和数据的一种通信方式,该技术把载有数据的高频载入到电流,然后用电线传输,接受数据的适配器再把高频从电流中分离出来,并传送到电脑或电话以实现资讯传递。
该技术最大的优势是用户家里不需要重新布线,在现有电线上实现数据、语音和视频等多业务的承载,终端用户只需要插上电源插头,就可实现互联网的接入、看电视、打电话甚至是可视电话。
十一国庆节前后,据融合网从不同省市的十余位电子产品经销商处了解到信息显示,目前这种电力线适配器大多数为无线方式,用户可根据自己的需求购买2台或者2台以上同一型号的电力线适配器,将其中一台适配器与家里的“猫/路由器”进行连接后,再将另外一台或者多台适配器进行配对,配对成功后,用户即可以根据自己需求将电力线适配器插入到相应的电源插座处即可实现上网需求。
目前相应厂商生产的电力线适配器存在以下四大问题:
1、用户必须购买2台或者2台以上电力线适配器;
2、相应电力线适配器必须同一厂商的同一型号产品;
3、所配对的电力线适配器必须在同一块电表下;
4、无线信号传输距离或者说电力线的距离必须≤200米。
融合网认为,尽管目前电力线适配器存在以上四大问题而且电力线上网仍只是小范围试商用并没有规模化,但作为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电信运营商仍要抛开目前各自的芥蒂,加快三网融合试点的进展与步伐。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