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是彩电业转型必由之路
我国《数字电视与数字家庭产业“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到2015年,以数字电视和数字家庭为主的视听产业销售产值比2010年翻番,达到2万亿元,出口额达到1000亿美元。近年来,我国家电业转型升级取得较大进展,彩电整机企业积极向芯片、软件、背光、模组、面板等上游领域延伸,高世代液晶面板生产线及配套产业建设也取得一定突破。同时,彩电产品向网络化、智能化方向升级。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彩电业规模不大,这需要彩电企业进行商业模式、服务模式创新,使彩电终端产品与内容服务融合发展。
观点一:终端产品与内容服务融合发展
中怡康黑电研究总监彭显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借助三网融合的发展趋势,有线电视网和互联网的加速融合将促进彩电业的转型。赛迪智库电子信息产业研究所副所长乔维也认为,三网融合步伐的加快会推动终端产品与内容服务的融合发展。
但是目前,随着技术的升级,彩电产品本身进步飞速,智能电视、云电视等高端产品正推动彩电业转型升级。过去,彩电厂商卖出一台电视机,就算成交了一单生意。可如今,随着智能电视涌向市场,卖出一台电视机对厂商来说仅仅是生意的开始,通过这个终端,厂商还要试图卖内容、卖服务,持续经营这笔买卖。乔维告诉记者,“内容+服务+终端”的商业模式已在ITC领域普遍显现出来。创维集团新闻发言人李从想在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彩电业发展有两条主线,一条是显示技术的进步,比如从原来的CRT到现在的液晶,再到未来的OLED;另一条就是终端与内容的融合发展。
据彭显东介绍,终端与内容的结合包括彩电企业和广电运营商的合作,为消费者提供VOD视频点播,或者把IPTV直接接入电视。2010年至今,国家广电总局共向CNTV、百事通、南方传媒、华数等7家单位发布运营牌照,彩电厂商可与之合作运营互联网音视频内容的相关业务。目前,创维与南方传媒、百视通、华数进行合作,康佳与百视通展开合作,海信也与中国网络电视、百视通、华数牵手,长虹、TCL则选择与华数结盟。
李从想告诉记者,在内容方面,受到国家政策的限制,终端厂商没有内容资源,目前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和广电运营商合作,并加大合作力度。但据他介绍,在与内容提供商的合作当中,硬件厂商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从内容提供商那里分享到利润。他解释说,消费者看电视的时候也在消费硬件和内容,而内容的实现也是通过硬件产品来完成的。看来,终端厂商若与内容提供商加强合作、实现共赢,还需要双方不断磨合,寻找最佳的商业模式。
除了内容提供商提供的音视频资源,彩电厂商提供的各种应用也是不可忽视的内容。“正是因为有了应用,内容和服务才得到了扩展。”乔维说,“比如通过‘云’,消费者可以共享视频、应用等各种内容,目前很多彩电厂商都在尝试研发自主操作系统,通过构建自己的平台为消费者提供各种应用,再通过这些应用获得附加值,从而找到新的商业模式。”
据了解,创维今年推出了“健康云电视”,电视中内置了健康指标检测等应用。通过这些应用,消费者可以进行日常检测,目前这些应用是免费的,但厂商未来很有可能将这些应用进行延伸、拓展,变为可赢利的应用。另据了解,康佳与中国银联合作,使其电视产品具备了支付功能,不但迎合了当下的“电商热”,也是为新的商业模式铺路。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洪新认为,智能产品正从硬件为王到“软硬兼施”的状态过渡,甚至软件今后将成为产品开发的主导力量。在他看来,内容和服务是智能产品的核心组成部分。当前,消费者使用电视的自主性越来越强,已不局限于选择节目,还会进行上传信息、下载应用等各种互动,彩电IT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在这样的背景下,彩电厂商必须具备“一站式”服务能力,从产品安装到调试、从指导消费者使用到持续地为消费者提供服务,智能化时代对彩电厂商的后台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以往,彩电业的商业模式很简单,整机企业卖产品,广电卖广告。”彭显东说,“告别单一商业模式、探索新的商业模式是大势所趋,不但能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成为市场增长点,也能提高对消费者的服务能力。”(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