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照明董事会否决吴长江回归
停牌已一个月的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02222.HK,雷士)宣布复牌,但雷士创始人、原董事长吴长江和投资方的“争位”风波,仍未有止息迹象。
8月14日晚间,中国最大照明制造商——雷士连发4则通告,详述了雷士董事会独立委员会对于吴长江的调查过程,并称“董事会认为重新委任吴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及董事并不妥当”。
这是在爽约8月10日作出答复的承诺后,雷士董事会首度就“挺吴派”持续近一个月的“媒体喊话”作出正面回应;不过,其昨日未正面回应,未来会否为吴长江回归开出新条件。
而沉寂多日的吴长江,昨日则在其个人微博上称,“我正在走程序要求召开特别股东大会,很快!”
让吴长江回归雷士,曾是7月雷士争位风波升级之初,雷士员工、经销商、供货商向投资方赛富基金及施耐德代表提出的诉求之一。
对于员工、经销商、供货商的其他诉求,雷士董事会在14日的公告中亦有回应。雷士在14日的公告中宣布,投资方之一的施耐德方面派出的两名高管,已退出管理团队。
对始于近日的部分供货商停止供货一事,雷士称,万州、惠州两大工厂的原材料存货够“一些天”的生产。
雷士昨日复牌后一度暴跌近50%,最终以28.37%的跌幅收盘,报于1.01港元。
雷士董事会的调查结论
至少就目前的情况看,在与以赛富为首的投资者的博弈中,吴长江未能重演2005年其重返雷士的胜利。当时,吴与另两位创业股东爆发股权斗争,他借经销商之力回归雷士。
雷士最新一轮股权斗争从5月吴长江辞职后不断升温,中间传出吴遭调查的消息。
近期,吴长江、赛富、施耐德的“三国杀”,更是逐渐变成了包括经销商、供应商、生产厂在内的“多国杀”,重庆万州、广东惠州两大生产基地持续罢工近两周,向雷士董事会施压。
其间,还传出经销商要“另立门户”重组新公司的消息,而雷士强大的经销网络,正是另一投资方施耐德看中并投资雷士的主因之一。
据雷士14日晚披露的最新公告,雷士就吴长江接受调查一事成立了董事会独立委员会,目前已弄清楚的是,吴长江现在可以不受限制继续出入中国,雷士并不是相关部门调查的目标。
公告同时披露,雷士董事会独立委员会旗下的调查小组考虑的问题包括:吴长江从十多名经销商处获取个人贷款,以雷士提供好处的方式做出回报;通过重庆雷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雷士相关企业)获取重庆万州地块;吴长江就总部搬迁和重庆南岸区的相关协议尚不清楚;吴长江在雷士公开上市时替员工和经销商待持股份。
在雷士董事会“致全体员工、运营中心及供应商的公开信”中,雷士董事会称,“最近公司发生的一系列冲突并不是股东利益之争,而是企业规范化经营过程中引起的冲突”。
此外,雷士董事会仍在调查媒体所指转让重庆2000万元政府补助以及转让地块问题。
“创业者有违规做法,肯定说不过去。”东北财经大学校长、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李维安说,“对有着大量并购经验的海外投资者来说,抓住中方的违规行为将之‘弄倒’的例子比比皆是。”
他认为,在雷士这场风波中,以投资方为代表的现有董事会与创始人吴长江,双方不存在对错之分。“但民营企业确实要学到如何与战略投资者打交道的教训。”
经销商中有“倒戈”的
在这场风波中,除了高层斗争,员工和经销商的角色亦不可忽视。
雷士华东地区某一运营中心人士说,不少员工都持有雷士照明的股票,吴长江对工厂员工“保证”,只要他可以回归雷士照明,公司股票价格一定可以再上高位,“所以工人那么挺他,还罢工。”
5月25日,吴长江辞职的公告一出,雷士股价大跌20%至1.76港元/股,7月13日停牌前,股价仅1.41港元/股。
雷士位于重庆万州和广东惠州的两家工厂及重庆办事处员工自7月13日起罢工,历时近两周,要求就是吴长江回归雷士照明。几乎同一时间段内,不断“喊话”的经销商中,据称一度有36家停止向雷士照明发出订单。
财新网援引雷士知情人士的话称,7月23日,雷士36家经销商在重庆申请注册新公司,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公司名为“运营商联盟”。当时预计10天内即可推出新品牌。
“经销商推出新品牌的事是确凿的。”8月15日,华东地区某运营中心人士对早报记者如此说。
雷士董事会最新称,如果此事确实,新品牌会对其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影响,雷士“将寻求方法分销产品,或通过使用其他一级经销商,或直接通过二级经销商销售产品”。
按2011年年报披露,雷士有36个独家区域经销商,近3000家专卖店。财新网称,这些区域运营中心并非雷士照明所属,是独立的自营企业。
针对“区域运营中心的职权是否会被调整”的问题,雷士董事会回复称,“继续保持运营中心模式的核心竞争力,一如既往地支持运营中心做大做强。”
不过,上述雷士华东地区某运营中心人士称,近期,董事会成员找了一些运营中心的经销商谈话,表示如果吴长江不能回到雷士照明,就让一些经销商做到一个地区(例如华东地区、华北地区)的总代理。这种情况下,有人“倒戈”了。“毕竟华东区的总代理,比你一个运营中心大。”
“对我们支持吴长江的经销商来说,接下来分两步走,一边是继续争取回归,一边运营新品牌。”上述华东地区某运营中心人士称,“没‘倒戈’的经销商对董事会也不会有什么‘台面上’的动作。”
伯格公司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刘少华认为,经过这些事情,雷士照明“肯定会面临问题”,整个市场对雷士产品的接受度“或会下降”。
据公告,雷士惠州和万州工厂共有50多个供应商,其中约25个表示不再供货。而雷士则在考虑找“合适的替代供应商”。除了此前罢工的惠州和万州工厂,雷士在上海和浙江也设了厂,并在英国有一个销售公司。
雷士的教训
李维安说,雷士此次事件是公司治理的典型案例。他表示,公司上市后,创业者往往想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控制权,表现为大量套现,虽然还是作为第一大股东,但吴长江也只拥有相对控股,而非绝对控股,后面的股东联合起来,吴就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了。
刘少华的比喻是,企业要做大,就要找个好“媳妇”,引进资本的时候,最重要的是掌握公司的控制权,而不能只顾钱,忘记拿控制权,好比取了媳妇,没有想到最后生的孩子到底归谁。
李维安还表示,再“打”下去,对双方都没好处。他认为投资方要注意处理好与创业者、员工各方面的关系,而非一味地争夺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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