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泊尔锅具问题频发 中毒生锈用户寒心
据黑龙江卫视新闻频道《法治在线》栏目报道,6月18日,哈尔滨市民丁淑媛拿到了一份本该与她生活毫无关系的检验报告:黑龙江省五金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关于苏泊尔真不锈健康铁锅的报告,报告显示该产品所检项目合格。然而,从去年九月份开始,丁淑媛本来白净的皮肤就开始出现问题。据丁淑媛说,大夫说是重金属中毒造成的。
报道指出,丁淑媛用的锅是在超市买的苏泊尔真不锈健康铁锅。发现这个情况之后,她找到了超市,超市在她的要求下,换给她一个同款的新锅。可用了三个月后又出现了相同的问题。丁淑媛开始对这个锅产生了怀疑。后来一天她把煮好的热梨汤倒进了这个苏泊尔锅里,没想到却看到了这样的情景:“就这么哗往里面一倒之一开炉具,嘭一下这梨就冒了一股烟,紧接着这梨,我眼看着在大勺里头变绿变蓝变黑,整个这梨就变色了,当时给我吓一跳。”
丁淑媛后来找到了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工商局的委托下,黑龙江省五金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抽检了FC30T3和FC30T4两个批次的苏泊尔真不锈健康铁锅。检验结果为合格。这个结果让丁淑媛不知所措。
本以为这个锅就是她体内重金属的来源,但是现在这个想法也被否定了。但是丁淑媛对检验项目提出了质疑。这七项当中根本没有材质和理化指标。对此,黑龙江省五金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王本启站长表示:目前铸铁锅国家实际上没有标准,该检测也是按照企业标准即苏泊尔的生产标准来检测的,因此不可能有方法检测出里面有什么重金属。
苏泊尔问题锅事件频发 从未致歉
消息一出,立刻引来网友和消费者的一片指责和批评。新浪微博网友滋弥L表示,家里用艾美特电磁炉赠的不锈钢锅(编者注:国家质检总局28日公布了3类厨房电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之后,中山的艾美特电器(深圳)有限公司为其旗下的一款电压力锅铬解析量超标56倍)。怕怕到底用什么才安全。以前用苏泊尔,中招。
据了解,自2012年2月16日央视报道苏泊尔锰含量超标之后,近半年的时间内,苏泊尔始终没有松口,坚称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无重金属含量超标。HEA记者查阅苏泊尔官网时看到,2月17日,苏泊尔在网上刊登的一封《致苏泊尔的消费者》公开信上援引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表示,锰是人体必需微量元素之一,锰缺乏可引起多种疾病。然而,哈尔滨市民丁女士的重金属中毒事件再次将苏泊尔推向风口浪尖。
此外,3月2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了全市销售的自动电饭锅产品监督抽查结果,苏泊尔再曝问题锅,一款苏泊尔豪华智能电饭煲被检查出在非正常工作时保护装置不达标,容易引起安全事故;而近日则有媒体报道称有消费者投诉称其在郑州一商场超市购买了苏泊尔真不锈健康铁锅(型号为FC30T4),与丁女士的抽检型号为同一款,没想到仅仅使用3天,锅内就开始生锈。消费者致电苏泊尔服务热线(400-8899-717)反映情况,厂方表示,是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
多家市场检测和监督机构纷纷检测出苏泊尔存在大量问题锅具,而苏泊尔始终“不为所动”。专家指出,时下国内食品安全问题广为国内消费者所诟病,国人一遇到相关食品问题便神经绷紧,苏泊尔一味地撇清自身的企业责任,将过往的问题锅具医改归结于检测标准以及消费者自身使用不当上。记者翻遍苏泊尔官网,除去两封致消费者的公开信外,苏泊尔从未在官网等公开渠道表达过歉意,这无疑让此前众多苏泊尔的忠实消费者感到寒心。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