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终端 > 消费类电子产品 >

消费者对拥有新iPad"完全没兴趣"的六大原因

来源:赛迪网 作者:文良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3-27 18:03 
核心提示:iPad上市销售第一天,Drew Olanoff在Apple Store外面排队12小时之后终于抢购到了一款iPad。他感到非常兴奋,因为他以为可以用该设备来做的所有事情。

3月27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毫无疑问,某些消费者是苹果产品的粉丝。甚至当他们决定 “退出”iPhone而转向Android和Windows设备时,他们仍然无法完全摆脱iPhone。部分原因是与其工作有关系,但在某些事情上,iPhone确实处理得令人难以置信得好。

iPad上市销售第一天,Drew Olanoff在Apple Store外面排队12小时之后终于抢购到了一款iPad。他感到非常兴奋,因为他以为可以用该设备来做的所有事情。Drew Olanoff曾在GOGII工作,Gogii开发的textPlus是第一代iPad推出的标题之一。因此他很高兴能作为一名用户来体验该产品的开发和销售。

事实证明,iPad并不能像一些消费者所想的那样能做任何事情。当iPad2出炉时,摄像头对消费者具有新的吸引力,但部分消费者并没有因此购买。后来,iPad3问世了,一些消费者根本没有兴趣了。

一名消费者表示:“我刚搬进一家新公寓,尚未打开的包裹里面就有一款iPad,这不是因为我认为iPad不是一款伟大的设备,但确实不是一款适合我的设备。”这名消费者陈述了6大原因,如下:

一、 整天在电脑上工作。

由于工作需要,这名消费者需要经常打字,他的主要设备是MacBook Air,他对这款这款设备应用自如,对该设备的优缺点了如指掌,因此对新款iPad没有需求。

二、 不玩游戏

这名消费者所玩的唯一游戏是愤怒的小鸟,尤其是在等火车或在机场上用来打发时间,而其Android或iPhone十分方便玩游戏,甚至能使其上瘾。除此之外,他不玩别的游戏,因此iPad新功能对他来说并没有价值可言,他称新款iPad是“图形强国”,但不是他想使用的东西。

三、仍喜欢看物理书籍

这名消费者喜欢读书,尤其是物理书籍。他说:“iPad上书籍的界面绝对华丽,这使我忽然想到能得到比亚马逊Kindle更好的视觉体验,但如果我开始读数字书籍,我仍会选择Kindle。”

四、是一个电影迷

这名消费者喜欢看电影、评电影、写电影。但他不会使用应用程序来看电影或电视节目,而是喜欢与人面对面讨论电影的细节,而且十分不喜欢在小屏幕上观看电影。尽管iPad拥有比iPhone更大的屏幕,但对他仍没有吸引力。

五、不需要“在中间”的设备

对苹果爱好者而言,卖点在于iPad是一个“在中间”的设备。这名消费者表示:“或许我是老了,我发现我需要一些无联络的时间,所以在我不用电脑或手机的时候,我并不需要其他设备来填补这一空白。”

六、不讨厌

这名消费者还表示:“许多朋友对我没够预购新的iPad感到很吃惊。起初,我也很惊讶。毕竟,我是苹果粉丝,爱苹果所创造的一切产品。当提到iPad时,我觉得苹果并不能通过添加单一功能而使我产生购买意向。当然,我并不讨厌这款设备。我想象的iPad将仍然是一个有趣的东西,但并不是我真正需要的设备。”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