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立布局智能手机体验店渠道模式引争议
记者最近从消息人士处获悉,金立手机为争取高端用户,计划让其全国各代理商开设智能手机体验店。所谓智能手机体验店,就是顾客可以在完全开放式的展台上,对感兴趣的手机进行自主体验操作。金立执行副总裁张高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证实了此消息。张高贤并透露,金立开设智能手机体验店将分期分批进行,10月份将在全国范围内开设第一批100家体验店。公司已于本月9日和10日通过会议形式正式向代理商公布此计划。
金立布局智能手机体验店 渠道模式引争议
易观国际预计,国产智能手机今年的销量将破千万部。相关数据也显示,涉足智能手机领域的国产品牌数量已达24家,产品数量也呈现跳跃式增长。然而与此同时,很多业界资深人士也坦言,国外厂商在品牌影响力、研发能力上都远超国内厂商,国产手机很难取胜。而如果为了拼市场丢了品质优势,更得不偿失。金立近年来迅速扩张,得益于电视直销这种方式。早在2006年时,金立就与电视直销厂商橡果国际进行了合作。但手机电视直销在经历了短暂的风光之后,已经不断在走下坡路。如果拓展新的渠道,就成为了金立面临的问题之一。
金立近年来迅速扩张,得益于电视直销这种方式。早在2006年时,金立就与电视直销厂商橡果国际进行了合作。但手机电视直销在经历了短暂的风光之后,已经不断在走下坡路。如果拓展新的渠道,就成为了金立面临的问题之一。记者最近从消息人士处获悉,金立手机为争取高端用户,计划让其全国各代理商开设智能手机体验店。有观点认为,如果开设体验店,成本会大幅提升,有可能会导致入不敷出。
记者得知,很多代理商对开设体验店一事议论纷纷。有人就表示,这次可是真要把代理商“整疯了”,如果不合要求,公司一律不给予核销费用。5月份在金立总代理会议上,公司已对代理商施加了压力。有知情人士评论道,要是不给代理商增加危机感,怎么开始金立的“万店工程”呢?也有代理商对此表示了理解:“这个是必然的,3G渠道非传统渠道可以做的”,“渠道的变革短时期内必然是带着血腥味道的,从长远来看,一定是大有好处的。只是现在很多代理商体系没有这样的实践,没有看到以后利益,这或多或少受了其它品牌影响或者是思想上固话封闭、不愿尝试新的渠道模式。”
张高贤对记者也表示,开设体验店在短期内对于代理商来说有成本问题,但体验店计划也并非急功近利。金立目前平均每天能售出4万台手机,今年金立智能手机的销售目标为200万台,原先的目标是300万台,因为想把产品打造得更有特色,所以修改了销售目标。记者了解到,金立智能手机的销售目标只占其手机产品上千万销售目标的一小部分。“金立手机的销量主要集中在农村”,消费电子行业专家王斌对记者说,如果开设体验店,成本会大幅提升,有可能会导致入不敷出。
通信产业网副主编毛启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认为,金立开设体验店的做法比较“靠谱”:1,金立、天宇是国产手机低价的代表,也是山寨手机的重要阵地;2,通过体验店营销,可以检验他们手机的质量和售后是否有问题;3,国产手机要发展,必须从2G想3G过渡,从非智能机向智能手机转型,因为3G是互联网手机的天下;4,代理商应该没有多少压力,至少广告效果对其促销有推动作用。“如果不这样做,死的更快”。“开体验店是模仿成功手机企业的做法,苹果、诺基亚都这样干”,但这种方式有风险,需要谨慎对待,当然也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情况小范围开展。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