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高董事长王填:“进场费”是个伪命题
访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填
身为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填以敢于直言著称,他曾多次在两会期间为中国零售业鼓与呼。对于业内关注的零供关系,王填认为其根本在于我国商业交易规则不够完善。为此,在今年两会期间,王填提交了《关于重构流通市场交易规则的建议》的议案,建议相关部门重构新的市场交易规则,以适应行业发展水平。
《中国经营报》:零供关系是业内老生常谈的话题。特别是今年以来,频频爆发的零供矛盾使得零供话题再次备受关注,为此商务部还准备出台相应的法规措施。作为零售行业的全国人大代表,你如何看日益激化的零供矛盾?
王填:零供矛盾突出的本质是我国商业交易规则落后于现代零售业的发展。按照传统交易,零售商将商品“买进卖出”,便完成了购销行为。而现代零售业不仅仅是商品的“买进卖出”,供应商还要购买零售商的劳动与服务,如零售商提供的营销方案,与客户开展互动性营销等。既然零售商为供应商提供了自己劳动与服务,就应收取合理的费用。而现在的行业交易规则是把“商品购销”和零售商服务的“购买”两种交易行为混为一谈。
因此,无论是零供之间利润率不对称,还是交易中出现的“不和谐”,根源都在于模糊而扭曲的交易规则。我们应该在理论和法律层面,重新规定市场规则,明确什么是劳动与服务的交易。
《中国经营报》:你呼吁要“重构流通市场交易规则”,请问目前的流通市场交易规则与你构想中的交易规则差异在什么地方?“重构流通市场交易规则”难点在哪里?
王填:现在的流通市场其实是没有交易规则的。目前约束交易行为的主要法律文件是《合同法》,但这是一个很宽泛的法规,对具体的交易行为并没有细致的约定。因此,我提出要“重写”交易规则。
重构交易规则,其难点是在立法以及平衡各方的利益。我认为关键要正本清源,将商品交易与零售商劳动、服务分开,届时零售商是否乱收费,就豁然开朗。如果零售商没有提供相关的服务而收费,可以按规则处罚。而如果零供双方有明确约定,且零售商已提供了相关服务,商品最终销售不佳,就不再是零售商的责任。下一届两会我将提出议案,呼吁国家制定商品流通交易条例,要从法律层面严格界定货物与劳务的交易。
《中国经营报》:进场费往往是零供矛盾的焦点,作为零售商,你认为零售企业不应该收取“进场费”,但可以收取“正常的劳务和服务费用”,请问这两种费用在本质上有什么样的不同?
王填:2007年之前没有零售商不收取进场费。但现在零售商的费用项目中,早已没有这一名词。所谓进场费,实质上就是零售商劳动与服务的费用。为什么很多供应商总是将这种费用称为“进场费”?是因为他们认为交给零售商的费用只是换取了商品“进场”的资格,这是一种误解。
因此,进场费在今天是个伪命题。这也不是零售商将进场费换了一种说法那么简单。零售商提供了自己的劳动与服务,通过货架、端架和堆头的陈列销售,在开展了各种营销服务后,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了某一商品的促销费。
《中国经营报》:如你所言,向供应商提供劳动和服务费用如何来衡量和量化?向供应商收取的费用,其扣点在怎样的范围是比较合理的?如何能保证这种收费“有据可依”,是合理的?
王填: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的费用或销售扣点,是由市场来决定的。零售商门店位置不同,向供应商收取的费用也不一样。例如,A商店位置最佳,也许一个好的货架能收800元,而位置不佳的C商店货架可能只收300元。这就是市场选择:如果费用定高了,供应商可以选择少买或不买这一服务,价格自然就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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