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终端 > 机顶盒 >

OTT盒子乱战:一个只赚10块钱 甩开膀子亏本(3)

来源:创业家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1-24 16:15 
核心提示:唯一的可能 在国外,OTT盒子产业主要由互联网视频产业主导,比如,Youtube在OTT盒子中集成自己的应用程序,用户使用大屏Youtube必须付费充值。在线影片租赁提供商Netflix每年的盒子销售量达到千万级规模。 国内视频

唯一的可能

在国外,OTT盒子产业主要由互联网视频产业主导,比如,Youtube在OTT盒子中集成自己的应用程序,用户使用大屏Youtube必须付费充值。在线影片租赁提供商Netflix每年的盒子销售量达到千万级规模。

国内视频行业也注意到这一模式。腾讯2012年3月与CNTV子公司未来电视达成合作。2012年7月,爱奇艺选择了牌照方之一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旗下央广新媒体公司以及江苏电视台成立的合资公司银河互联网电视有限公司。PPTV也在准备自己的OTT盒子产品。

“海外市场,盒子普遍是主流的模式之一。因为广电总局2011年年底开放了盒子的政策,所以吸引来大量企业关注。而且目前的行业,“云+端”的模式已经成为未来,对于原先只有云端优势的大量互联网企业而言,最低门槛的终端就是盒子。”欢网CEO梁铁航说。

但是,在国内,任何主导产业链的尝试都绕不开牌照商,否则就会遭遇问题,比如小米,其推出的盒子除与华数达成合作,还包括了聚合的搜狐视频等内容。而“181号文”规定:“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不能将公共互联网上的内容直接提供给用户。”“只能选择连接广电总局批准的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机构设立的合法内容服务平台,在提供接入服务前,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应对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平台的合法性进行审核检查。”“小米多迈了一步。”侯立民说。

而在现有的政策框架下,牌照方也是唯一的可能主导方。“从视听服务角度,他们就是主导企业,他们得把服务做好,其他环节才能跟进,黏合到这个链条上,包括网络、终端、内容、渠道、广告主。” 因此,作为CNTV播控平台的技术合作伙伴,侯立民将易视腾进军OTT盒子的出发点解释为,“我们enable它(未来电视),给它做好武器,提升它的用户运营能力和运营效果。”

欢网李易说,在互联网免费视频盛行的中国,OTT盒子作为一个产业并不值得乐观,“盒子数量也就几十万,做广告不现实。前向收费,那些内容互联网都能免费找得到,怎么做?”

当然也有信心满满的企业,比如乐视,其推出的C1以提供高清影视剧内容为卖点,标榜“硬件免费+内容收费”模式。“用户需求有几块:一个是在大屏幕上观看互联网视频;一个是观看高质量的电影电视剧内容。过去,在淘宝上,山寨的机顶盒一年能超过三百万,用户需求是非常大的。问题只是怎么用核心产品满足用户的差异化需求。”乐视致新高级副总裁杨芳说。

乐视为自己规划的收入来源包括盒子的硬件收入、终端广告、内容收入及应用分成。“我们要建立一个生态系统,而不仅是做一个盒子,或者提供视频服务。我们秉承的原则是有收入、有利润,同时有能力通过精细化运作实现全链条环节的贯通。”梁军表示。

在争夺上亿家庭客厅的这场战斗中,乐视和小米这两类企业会成为竞争者吗?“真正的竞争对手是和我们的内容逻辑一致的企业。未来这肯定是一仗,2012年年末基本已经开打了。”杨芳说。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