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终端 > 平板电视 >

LG宣布平板电视屏幕3年保修

来源:比特网 作者:张立美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01 14:25 
核心提示:昨日晚间,在LG、索尼、东芝等外资平板电视品牌遭遇央视3.15晚会曝光后,LG电子第一个就此承诺,宣布对平板电视屏幕提供3年保修服务,改变过去仅对液晶电视屏幕提供两年保修的通行作法。

昨日晚间,在LG、索尼、东芝等外资平板电视品牌遭遇央视3.15晚会曝光后,LG电子第一个就此承诺,宣布对平板电视屏幕提供3年保修服务,改变过去仅对液晶电视屏幕提供两年保修的通行作法。而这也是曝光品牌中首家作出正面积极回应的企业,其他品牌尚无回应。

LG中国在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称,2010年3月18日,全球领先的消费电子厂商及技术革新者LG电子今天宣布将于即日起在中国实行新的平板电视保修服务。根据新的服务条款,LG电子将对平板电视屏幕提供保修3年的服务。秉承"为顾客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LG电子一直努力为客户带来真诚的服务。

此前,央视315晚会曝光了LG、索尼、东芝、三星、松下、日立、飞利浦等外资品牌针对平板屏幕只保修2年,不符合国家“三包”规定,造成消费需要花费高额维修费,甚至更换或购买液晶电视屏幕动辄上万元,消费者难以承受。但之前,外资品牌的反击观点认为,液晶电视属新兴产品,并不在国家“三包规定”的明确范畴内,也没有具体的针对性条款,政策“缺位”导致屏幕保修两年。

LG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品牌管理部经理郑春姬表示,“从现在开始购买的LG平板电视就可以享受屏幕质保3年的服务了。”不过,对于在3月18日前购买LG平板电视的用户,能否分享到这一新政策。其表示,目前正在探讨具体的措施,至于追溯到什么时间,现在还未确定,这次主要是表明一个态度。

在央视315晚会曝光外资平板电视企业以后,国美电器、苏宁电器、大中电器三大家电连锁卖场不约而同地宣布,在其门店购买的外资彩电也可享受屏保3年的服务。不过,家电连锁店面的承诺能不能兑现,很大程度上也是依赖于供应商品牌,更多的是摆明姿态。

据了解,今年3月份,国内彩电企业如TCL、康佳、海信、长虹、创维等此前已共同达成《平板电视售后服务实施规范》,统一将平板电视显示屏等主要部件的质保期延至3年。比特网将继续跟踪报道外资平板电视屏幕保修的最新进展情况。

2010年3月18日,全球领先的消费电子厂商及技术革新者LG电子今天宣布将于即日起在中国实行新的平板电视保修服务。根据新的服务条款,LG电子将对平板电视屏幕提供保修3年的服务。

秉承"为顾客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LG电子一直努力为客户带来真诚的服务。继去年在南京和沈阳成立售后服务形象店以来,LG电子在中国开展了从关注客户感受,关注客户体验,到加强自身服务团队建设的一系列服务活动,并对中国消费者的消费习惯、期望等进行了调查评估。LG电子此次平板电视保修新服务的发布是 LG电子关注客户体验、提高服务水准的又一战略举措。

进入中国16年来 ,LG电子始终坚持根植中国的理念,在树立业界新的服务标杆的同时,带给中国消费者更多价值。今后,LG电子将继续为广大中国消费者提供更加专业、完善和人性化的售后服务。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