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BN2011高峰论坛第二场:“远望”3D电视发展(4)
所以有关3D推广政策里面,我想如果说总局能够开通到,不一定要求24小时3D直播,而是某些黄金时段,哪怕半小时、一小时黄金时段,那会是比较好的。而推广的场合可能一开始是一些人群比较冀中的,如果家庭的一个小的哪怕是50寸、60寸的电视,我坐在沙发上看过去,边上都是黑框,我没有这种视觉的冲击,而在这种公共场合的3D投影我就看的非常有效果,如果高清在这些场合比较短的时间先来推广,让我们的电视观众通过我们电视的传播体验这样的方式,而不去先考虑视觉的问题,我确实感觉到3D看长了眼睛非常不舒服,特别是世界杯,那么剧烈的活动,3D镜头一摇看的我眼睛都受不了,回家的时候车都不敢开了,上半场、下半场两个半场看下来确实体验不好。
我认为现在欧洲很多3D频道体育这些开始,我认为不是好问题,应该比较进步的相对来说推拉摇移比较慢的这些镜头给大家一些感受、一些体验,或者我一直在说一个保龄球直接扔过来这样的感觉的这样的体验可能会更好一些。
关于3D的其他技术,有些地方也尝试过,曾经想率先开播申请3D的电视频道,我觉得如果说从面上来讲要推广的话,这种方式所有的制作、传输、技术终端都是和现代技术通用的,也能看到一些效果,体验没有这种方式好,但是观众的群可能非常大。目前市场上能够播放3D的电视机很多品牌都有,但是现在3D电视拉成两块,特别是从体育足球,我的体验很不好,为什么?本身就是一般的高清,速度又快,即使是1920运动非常快的时候也会有马赛克的问题,现在又分成两块,我看到大屏幕就非常多的马赛克,将来有没有完整的1920的电视的标准,能不能给我们带来更好的体验,所以在这三种方式里面怎么样做好是将来要考虑的问题。
主持人:谢谢徐总!刚刚徐总给我们谈了在3D体验方面还有3D频道开播等等、制式,甚至将来分辨率不够,传两路高清,等等方面,确实3D通过我们这些包括和邓总他们也是一块合作研究了很长时间,广州亚运会的测试等等,发现咱们看电影我们眼前其实是一个大屏,一个大屏比较开阔,可能这些整个屏幕的图象都在我们眼睛里,而我们在家看电视可能是小尺寸的,桌椅板凳都在旁边,所以对你的视觉可能也是一个影响,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很多人都存在这个问题,当然这也是值得我们接下来继续探讨的事情。
下面有请来自上海电视台的沈总给我们介绍一下。
沈坚清:今天这个题目也非常好,我想总局在催促我们加快高清实施的阶段里面,3D从去年开始就跃出水面。3D这个东西也是有多年的历史,电影不去说它,电视可能五年之前在世面上也是有这么一波,去年之后现在成套的系统出现了。从我个人的观点来讲,3D因为从技术原理来讲只是几十年之前的电影和可能从模仿人眼的特性来讲也没有很大的进步,关键一点刚才徐总说了企业,企业把这些事情翻译过来就是说,要让3D的表现形式去适合表现的内容,而不是说我弄到一个东西就可以做3D了。由于这个技术没有从根本上突破,所以有这样的局限。
什么样的节目适合于做3D?什么样的镜头适合做?其实微观讲是什么样的镜头才能做3D。如果我们把它推而广之说这个频道是做3D的,可想而知它今后做出来的东西其实是很粗糙的,这是肯定的,因为这个概念其实说到和电视我们也是有点冲突的。从大概现在网络先不说,这个电视本身是个快餐文化,现在我们其实已经离开了高清本身最初的90年代初期,电视行业现在是快餐文化,尤其我们国内电视台该省的工种都省了,记者不能省、摄像不能省,其他都省了,这样做出来的节目如果用高清的标准来考验、考量,是不是达到我们最初技术设定的想要表现给观众的那些体验,这个其实已经是一个很大的问号了。因为现在我们电视台都是低层次的重复,这个扩张扩张了很多、设备买了很多,但是制作的节目不讲究细节,很粗糙。总局的指标,90%或者多少,一个频道或者若干个频道,这样做出来的节目是可想而知的。我们如果从事技术行业的人来讲,我们觉得这个是一个很大的浪费。(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