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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企业将迎隐私条款“考核”大关(4)

来源:法治周末报 作者:李含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7-08-13 22:28 
核心提示:张平指出,当下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开展的隐私条款评审工作,对于协调商业实践与法律规定之间的平衡问题,有着重要意义:国家相关部门通过这样的评审工作,能够更好地了解当前互联网领域主流产品与服务在隐私条款设

张平指出,当下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开展的隐私条款评审工作,对于协调商业实践与法律规定之间的平衡问题,有着重要意义:“国家相关部门通过这样的评审工作,能够更好地了解当前互联网领域主流产品与服务在隐私条款设置、数据保护等工作上所面临的现实问题,进而为网络安全法的有效实施和推进奠定基础,制定更加细致、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南,让互联网企业能够在当前较为严峻的网络安全形势下,明确应当尽到的合理义务,而不是无所适从。”

刘春泉认为,此次四部门联合开展网络产品与服务隐私条款评审,除了在国内十款网络产品与服务的隐私条款之间进行比较、评审外,还应当关注国际形势,借鉴国外大型互联网企业在隐私条款设置上的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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