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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陷解锁专利案(4)

来源:李俊慧 作者:李俊慧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6-12-02 11:13 
核心提示:另一方面,挑战巨头的时机并不需要企业专利规模达成相当水平才可以,只要掌握了核心或关键技术,就有机会在诉讼中占据有利地位。 此案不同于高通诉魅族系列专利纠纷案或三星与华为互诉案件,本案中的伊时代并不从事

另一方面,挑战巨头的时机并不需要企业专利规模达成相当水平才可以,只要掌握了核心或关键技术,就有机会在诉讼中占据有利地位。

此案不同于高通诉魅族系列专利纠纷案或三星与华为互诉案件,本案中的伊时代并不从事智能手机生产、制造,因此,三星在诉讼中无法像被华为在国内起诉后,也对华为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并通过更高的索赔金额反制华为。

比如,华为诉三星侵权索赔8000万元,三星则诉华为侵权索赔1.6亿元,是华为索赔金额的2倍,三星欲“压过”或“教训”华为的想法可谓“一览无遗”。

更令人值得关注的是,解锁作为智能手机应用层面的技术,基本属于智能手机的必备技术或应用。

除去苹果的滑动解锁外,大多数安卓手机厂商都采用了类似画图解锁的方式,因此,伴随三星在国内输掉“手势解锁”专利官司,也就拉响了智能手机以“手势解锁”为代表的画图解锁专利风险警报。

对于其他采用和三星手机类似“手势解锁”的其他智能手机,比如小米、努比亚、金立、魅族、vivo等,如果不能证明自身的解锁技术未落入该公司的专利技术范围,或未能获得该公司的专利许可授权,不排除会成为下一个被起诉的对象。

当然,在当前指纹解锁技术全面普及的背景下,为绕开该公司的画图解锁专利壁垒,智能手机厂商还有一种选择是,彻底弃用类似画图解锁方式,而主用指纹解锁。

但是,不论如何,对于曾经在特定机型或型号智能手机中使用类似“手势解锁”或“画图解锁”的智能手机来说,狼真的了!

只不过,这次的狼是一匹来自国内的狼!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长期关注互联网、知识产权及电子商务等相关政策、法律及监管问题。邮箱:lijunhui0602#163.com,微信号:lijunhui0602,微信公号:lijunhui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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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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