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地网约车新政细则讨论中的四大谬论(4)
因此,出行费用贵不贵,与网约车新政细则出台与否没有必然关系。
谬论四:网约车数量越多,乘客出行效率越高
表面上看,乘客在补贴高峰期打车响应率很高,但是,出行的效率却并没有大幅提升,因为车辆规模扩大,使得城市的拥堵情况只会更加恶化。
更重要的是,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条规定,各地应“根据城市规划合理控制燃油机动车保有量”。
因此,《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各地的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是各地对小客车实施总量控制的立法依据。
简单说,在北京、上海等城市,对于本地常住人口家庭购买小客车实施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滴滴等打车软件,通过所谓补贴,吸引周边城市的私家车驶入这些城市,提供网约车服务,实际上是变相增加了当地的机动车保有量,让当地对小客车总量控制的管理努力和居民家庭的牺牲,直接“打了水漂”。
值的一提的是,对于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共享经济”的各地“拼车、顺风车”指导意见,对于盘活各地存量私家车的运力,激发更多车辆参与拼车、顺风车等合乘促进作用,似乎淹没在各种争论之中,则令人十分费解。
似乎大多数人只关心能产生商业回报的网约车管理,而对于真正意义上的共享或免费出行的顺风车、拼车,则有点漠不关心了。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长期关注互联网、知识产权及电子商务等相关政策、法律及监管问题。邮箱:lijunhui0602#163.com,微信号:lijunhui0602,微信公号:lijunhui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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