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泄露这事,快递业有多大责任,又该如何杜绝(3)
但是,我们还有的快递企业没有记录哪个工作人员查询了哪些客户、为什么查询?在运单签收交接环节上还存在漏洞,对离职人员的保密监管也存在漏洞。据很多案例分析,很多泄露客户个人信息的行为是离职人员所为。
虽然,《邮政法》中明确规定,邮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违规泄露用户信息。否则,企业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还可能被责令停业整顿乃至吊销经营许可证;对相关人员,也将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我国的《刑法》也对搜集和倒卖个人信息作出根据犯罪情节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在实际监管中快递企业面对发现难、调查难、取证难、处罚难的困惑。即盗窃客户个人信息与盗窃快件相比,盗窃客户信息难以发现,具有很大的隐蔽性。
2015年6月,“三通一达”+顺丰一起委托蜂网开发了快递物流征信系统。已经将包括泄漏客户信息等30种失信行为的快递人员(即便是辞职)纳入失信人员查询系统。该系统运行一年多,已经有30家快递物流和协会加入了这个合作平台;已经覆盖了200多万人快递物流从业人员,并已经将了近1.8万人列入了“黑名单”(男性占到80%,女性占到20%),这些“黑名单”的信息将保存期五年;已经免费对快递物流征信合作企业开放查询“黑名单”。免费开放查询接口接近400个。这些快递企业招聘中通过查询比兑拒绝招聘了数千人次“黑名单”的人员,让这些“黑名单”的人员无法在快递物流行业再次就职。
“黑名单”的威慑作用巨大。有的快递企业暨加盟商告知了员工,有30种失信行为会列入“黑名单”,其违规违法行为大大降低。据对快递员的问卷调查,如果将快递物流征信信息查询系统让更多的快递员及工作人员知道了解这个快递物流行业的征信平台,他们担心的不是罚款而是在这个行业找不到工作,与其法律的处罚威慑相比,“黑名单”更具有可操作性、更加现实。甚至影响其个人信誉及找对象。
总之,在现有的手段中,应当加快推广应用快递物流征信平台的建设,让“黑名单”成为行业的防止客户信息泄露的“防火墙”。法律处罚的是犯罪行为,它是有形的手段;“黑名单”处罚的包括受到法律处罚的人,也包括不够法律处罚的失信人员。它不是有形的处罚而胜似有形处罚。让更多的从业人员知道有30种失信“黑名单”,我们相信快递物流行业会更健康,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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