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移动互联网 >

信息泄露这事,快递业有多大责任,又该如何杜绝(2)

来源:快递资讯 作者:徐勇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6-08-31 10:33 
核心提示:渠道之五:网上批量收购或者售卖客户个人信息。从中赚取差价。每条快递单信息的价格根据量和分类情况,从几分钱至几元钱不等,买卖双方大多通过互联网完成交易,购买者每笔交易量动辄上万甚至数万,部分网站还能满

渠道之五:网上批量收购或者售卖客户个人信息。从中赚取差价。每条快递单信息的价格根据量和分类情况,从几分钱至几元钱不等,买卖双方大多通过互联网完成交易,购买者每笔交易量动辄上万甚至数万,部分网站还能满足指定收、发货地点等特殊需求。为拓展“业务规模”,其个人信息批发商还在全国各地招募代理。这种获取客户信息渠道的特点是,其获得的客户个人信息量最多,盈利最多。

快递渠道泄露个人信息的危害性

危害性之一:倒卖客户个人信息赚取不正当利益,严重破坏了社会的诚信体系,突破了道德的底线和法律底线,让消费者人人自危。

危害性之二:严重损害了快递业以服务为导向的形象,制约快递业做大做强,难以打造知名的国际快递品牌。

危害性之三:让社会各种类似的负面影响与快递业联系在一起。如最近发生的大学生受到诈骗致死案件,就有媒体把快递业泄露客户信息进行并列报道,加大对快递业的负面影响。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快递只是渠道之一,并非是最大的渠道。在这个非法利益产业链中,受伤最大的是快递业,这是由于快递业的显性特点决定的,即消费者每天接触到看到的快件,一旦有一点负面影响都会被放大几倍甚至几十倍。特别是大型快递企业正处在上市的阶段,会进一步放大这种负面影响。

破解快递渠道泄露客户信息的解决之道

为什么快递业泄露客户信息的事件经常发生?是我们缺乏行之有效细化到人的技术手段和广而告之的征信手段。

近年来,应当肯定我们的大型快递企业加大了对内盗和野蛮操作的监控手段,先后投入数十亿元进行信息系统建设,已经达到发达国家快递企业的水平,其监控系统在内部作业环节基本实现了无“死角”地监控。对内部人员录入客户信息和查询客户信息也采取了限制措施,也可以做到哪台电脑查询了客户信息。

作为快递业的领军企业之一的顺丰速运,其核心的快递业务系统均由借鉴国外先进的技术水平,结合国情自主开发。他们依据不同的业务系统安全级别,制定了严格的应用安全标准。对所有信息采取了分类分级管理,并将客户信息定为商业秘密;同时在管理及技术层面均采取了一系列安全措施,并针对公司员工在业务系统中对客户信息的操作行为进行多维度分析,确保客户信息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和破坏,并通过了公安部“等保三级”测评,其安全等级完全可以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媲美。

针对从业门槛较低,从业人员文化水平整体不高,部分从业人员法律意识相对淡薄,且流动性大特点,申通快递、中通快递和韵达快递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对用户信息处理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员工入职时以及入职后,要接受职业道德和规范的培训与考核。圆通速递对企业内部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也有明确分工,网上信息安全由信息中心负责,运单信息安全由安保监察部负责。(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