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VR谁会成为下一个谷歌(2)
迄今为止,互联网或是应用场景最为广泛的技术之一,“互联网+”战略便是其最好的概括,包括农业、制造业、交通业、建筑业、服务业在内的众多基础产业都已经步入了互联网化的进程。从VR应用的雏形来看,这项技术的“延展性”与互联网相较有过之而无不及,目前,VR已经切入社交、教育、医疗、房产、游戏、视频、电商等于日常生活最为密切的一干行业。在技术成熟的条件下,VR有可能成为未来人们的一种生活习惯。
这也是一些VR报告中所宣称的万亿级市场规模背后的支撑。和互联网一样,VR本身不足以称之为一个产业,所谓的市场规模是建立在现有产业的基础上的。从这个角度看,VR的产值应该等于它所能渗透到的所有产业份额的总和。
以上两点可以说明,“下一代计算平台”不仅仅是VR的表面宣传,并且,这项技术已经进入了民用化的过渡期,因此,VR将成为下一波IT技术弄潮儿的集散地。
大格局——移动互联网的延续
从大型机到PC,再到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每一个新时代的出现与其说是对前一个时代的颠覆,不如说是前一个时代的进化。纵向对比之后不难发现,前一个技术潮流所形成的框架往往成为新技术的基础。计算机行业PC时代软件+硬件的格局在智能手机时代同样成立,而互联网时代的基础设施一直延用到移动互联网时代而未有过较大的改变,这样的规律同样会在VR时代继续。
大格局上,它应该与最近的移动互联网最为相似,我们可以从软件、硬件和生态这三个维度进行类比。
1. 软件:系统+应用(内容和平台)
在软件层面,操作系统“承上启下”的特殊地位将得到进一步凸显,尤其是在早期阶段,主要原因在于交互方式的变革导致现有的计算机/智能手机系统已经不足以支持VR应用的基本操作。对于开发者而言,如果没有“中间商”来解决这些问题,工作的复杂程度将大大提升;对用户而言,如果没有VR系统来统一新的交互标准,学习成本将大幅提高,这也不利于用户习惯的培养和市场规模的成形。
两年前,国内就有公司开始专门研究VR交互技术的底层适配工作,并以SDK的形式提供给硬件厂商或内容开发商。目前这些阶段性的成果还处于一个分散的状态,硬件厂商更倾向于采用自家的解决方案,索尼就在为PlayStation VR打造一套专属系统。未来,这些底层工作有可能成为独立VR系统的雏形。
到这里为止,文章中所提及的VR系统指的都是VR头盔所搭载的系统,解决的主要是头盔与计算设备、辅助输入输出设备之间的交互问题,性质向更偏向于硬件层面的嵌入式系统。只有在一体机上才更接近于我们所熟悉的人机界面操作系统。
头盔是目前为止最为典型的VR终端,为了与之达成配合,PC/主机、移动设备的操作系统也会做出相应的变化。比如Windows10已经在今年初开始支持原生VR设备,免去了系统输出VR图像之前的额外矫正工作;最新消息显示,Google也将会在Android N原生系统中新增加支持Android VR,并发布独立Android VR头戴式设备;Steam OS也已经对Vive以外的一些VR设备开放了支持。创业公司若想以此为切入点,怕是很难与有成熟系统经验的IT巨头们抗衡。
系统之外,各类应用将占据软件阵营剩余的绝大部分,可以参考移动互联网时代的APP模式。在所有的应用类软件中,平台的身份又有些特殊,手游市场的局面最能反映其中的差序关系。未来,VR平台也将成为聚拢某一类应用或内容的渠道,这里面的机会或可参考Youtube、Netfix以及Google Play、App Store的规模,百亿美元应该算得上顶尖的运营了。(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