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价值: 移动渠道的巨头战争(3)
渠道整合:序章之后
“中国的PC市场不同于国外,高端用户和大众用户存在明显的鸿沟,产品用户数曲线并不是平滑上升的。”搜狗公司CEO王小川曾对《商业价值》说,“通过各种渠道,产品可以在初期用户积累之外,获得直连大众主体用户的机会,这使得它将会有跳跃式的上升曲线。”
在移动渠道上,虽然玩法有区别,但“直连大众用户”的本质却未曾改变。而所谓大众用户,正是Android手机出货的主体,即“千元智能机”用户。这正是移动渠道交叉统治的领域。
百度、腾讯、360在移动上开始布局均始于2011年,在2012年从资本和资源层面明显发力。更重要的是,除了应用商店、刷机、预装和管理这四种方法之外,随着它们将移动渠道与自身产品进一步对接,对移动渠道的统治力还将进一步加强,并各自拥有移动渠道不同的竞争实力。
百度在2011年6月29日推出移动开放平台,之后11月上线移动应用平台。半年之后的2012年5月2日,在移动搜索底层整合完成后,百度的移动搜索结果开始优先展示移动应用程序,并可以直接下载——移动搜索的流量直连移动渠道。
与百度的“搜索流量对接”不同,腾讯因为在产品本身的强大实力,走了一条“单点突破、多点整合”之路。2011年4月,腾讯升级手机软件中心为腾讯应用中心,11月,其渠道客户端统一更名为应用宝。2012年6月,腾讯统一所有品牌为应用宝,而旗下拥有巨大用户的手机QQ、手机浏览器、手机管家等产品中整合应用下载,并统一指向了应用宝。应用宝年中时总下载量即突破30亿,下载用户过亿。
360则沿袭了“安全卫士+软件管家”的方式,用强管理型客户端带应用管理,又从应用管理带应用商店,拥有很高的用户转化率。2011年360即与网龙合作,整合了移动端最强的渠道商。随后2011年9月,在手机卫士里加了360宝盒,9月16日正式发布PC版手机助手,大幅优化了应用在PC端进行管理、下载和更新的能力。2012年3月,360与安智、机锋、3G门户等合作启动360手机安全市场联盟,变成了国内主流应用商店的流量上游。2012年4月,手机助手连带推出手机版,成为360手机卫士之外第二个手机端的支撑点。
对这些普通开发者可望不可及的“巨头”级选手而言,百度、腾讯、360正在移动渠道端形成基于自己一直以来核心竞争力的不可替代优势。虽然短时间来看,它们还未能改变移动互联网渠道中野蛮生长的状态,但长期来看,三足鼎立的格局正在形成。
正如任何一个复杂的问题都要先从确定的常量开始考虑一样,对移动互联网来说,大产业链的出发点在于渠道。也许在未来,任何一款想要在国内获取很大成功的移动产品将很难绕开这几家,但对创业者们来说,变量的减少和定量的增多不是坏事。
过去两年的移动互联网泡沫,使得市场出现了过千家应用渠道,刷榜刷量等难以带来任何价值的行为成为了行业默认潜规则。渠道的泛滥和规则体系的缺失,助长了开发者急功近利的浮躁,每个人都在寻找“接盘侠”成为了讽刺但心酸的现实。
当泡沫破灭,渠道整合的序章开始,这一切将有助于移动应用开发者重新将重心从运营返回产品本身——即便可能面对巨头的竞争,也比单纯追求数据和快钱要来得踏实。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