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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风港”救不了百度文库(2)

来源:《新世纪》-财新网 作者:秩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4-09 15:44 
核心提示:2010年12月9日,文著协、盛大文学与磨铁图书公司曾共同发布《针对百度文库侵权盗版的联合声明》。此后,在2011年315消费者权益日这一天,50位中国作家联合发表《三一五中国作家讨百度书》,称百度文库在未获得任何

2010年12月9日,文著协、盛大文学与磨铁图书公司曾共同发布《针对百度文库侵权盗版的联合声明》。此后,在2011年“3·15消费者权益日”这一天,50位中国作家联合发表《三一五中国作家讨百度书》,称百度文库在未获得任何授权的情况下收录了他们几乎全部作品,并对用户免费开放。维权作家们指责百度“已经彻底堕落成一个窃贼公司,把百度文库变成了一个贼赃市场”。

这份由慕容雪村执笔的声讨书,控诉百度文库对中国原创文学的伤害,称“如果所有的书都可以免费阅读,那么长久下去,必将无书可读”。

在接二连三的声讨中,百度岿然不动。

3月24日,由50名作家联盟推选了6名代表,包括文著协副总干事张洪波,出版人沈浩波、路金波、华楠,以及作家慕容雪村和导演彭浩翔。代表们与百度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首次面对面谈判。反侵权联盟向百度文库提出的要求包括:停止侵权、道歉、赔偿损失,同时改变文库运营模式,采取“先审核后发布”的新模式。

一名谈判当事人称,作家维权联盟提出的赔偿标准为:每次下载或浏览视为发行一个“副本”,按每本书(没有实体出版的原创作品按每20万字一本)定价25元、版税10%计,每次下载赔偿权利人2.5元。

但谈判四个半小时后,6名代表失望离场,向守候在门口的几十个媒体记者宣布“谈判彻底破裂”。谈及破裂原因,同盟代表指出,百度在谈判中坚称自己只是平台,对侵权并不知情。

百度在谈判现场提出的和解建议是:“所有权利人先将自己的作品交给百度,百度才有义务保护其版权。”这遭到了同盟代表的拒绝。“这是一种‘黑社会收取保护费’性质的保护。”沈浩波事后在自己微博中痛斥百度的傲慢无礼。

近日,一个名为“网络大破解:中国最大的网络黑社会”的视频整理分析了百度近年主要的侵权案例,几乎涵盖了百度所有产品线。该视频节目的制作者,是一家名为“网眼传媒”的独立第三方网络监测研究机构。此视频的传播,令百度被评为“中国最大的网络黑社会”。

“避风港原则”还是“红旗理论”

“在中国打官司太困难了。单一个案赢了又如何?大不了百度赔偿几百块钱,后面该侵权还是侵权,该盗版还是盗版。”沈浩波在微博中回复网友“为什么不起诉百度”的提问时称,百度不会在乎诉讼,而且诉讼不能帮助版权所有者改变百度的盗版模式。

成立于2000年的百度,花了十年时间,形成了以网络搜索为主的功能性搜索,以贴吧为主的社区搜索,以及针对各区域、行业所需的垂直搜索,Mp3搜索等,几乎全面覆盖了中文网络世界所有的搜索需求。第三方研究机构数据显示,百度目前在中国的搜索份额超过70%。

作为百度核心业务的搜索引擎,是“避风港原则”的主要保护对象。所谓“避风港原则”,源自2006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

该条规定,当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根据本条例规定删除权利人认为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不承担赔偿责任。百度试图以“资源共享,先上传,若被指证侵权,再删除”的策略,轻松躲进免责的“避风港”。

百度产品总监李建曾对外表示,如果版权方发现有侵权问题,只需通过举报系统反馈情况,百度会在48小时内核实并进行相应处理。但这种“绿色通道、快速处理”的策略,在侵犯版权问题上属于“事后处理”。百度始终以“上传者是用户而非百度”“免费分享”以及“非盈利”等说辞来努力辩护自己未参与侵权。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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