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董事长被判侵权决定上诉
记者今天获悉,“国内微博第一案”又有新进展,360董事长周鸿祎的代理律师称,他们已决定上诉,并对二审判决充满信心。
周鸿祎的代理律师王亚东表示,其实这起名誉权案并不复杂,判断是否构成名誉权侵权无非关注两点,一是是否有捏造事实的行为,二是是否有侮辱或诽谤他人的言论。
王亚东律师说,海淀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中,法官明确指出,北京金山软件公司确实出具过虚假病毒爆发的报案材料,在某案件中扮演着不光彩的角色,周鸿祎微博中对该事件的叙述本身基本真实。
王亚东认为,周鸿祎既没捏造事实,也没有侮辱、诽谤的言论,不能认定为侵权。并且他称,周鸿祎微博中主要涉及的金山公司在某案件中做“伪证”,及金山网盾破坏360安全卫士运行,均有证据证明。
王亚东表示,目前他们已经决定向市一中院提起上诉,要求对一审判决进行改判。而对二审的判决结果,王亚东称“很有信心”。
案件回放
2010年5月25日,360董事长周鸿祎在新浪、搜狐、网易等网站,发表“揭开金山公司面皮”的系列微博。后金山公司提起诉讼,索赔1200万元。
近日,海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周鸿祎被判构成侵权,赔偿给金山公司8万元,并须连续7天在新浪等三大网站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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