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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网终审胜诉互联网机顶盒侵权第一案

来源:赛迪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8-27 17:50 
核心提示:乐视网和精伦电子均有互联网机顶盒产品。乐视TV·3D云视频智能机占领高端市场,已成为互联网智能机第一品牌,为用户提供极致体验。乐视网的智能机中拥有90000多集电视剧、5000多部电影,均合法取得相关网络版权。

8月27日消息,日前,备受业界关注的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侵权第一案,即乐视网状告精伦电子侵犯乐视网电影《画皮》信息网络传播权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乐视网终审胜诉,法院判决精伦公司停止提供涉案电影《画皮》的行为,赔偿额由一审的5000元增加至1万元。胜诉国内互联网机顶盒侵权第一案,对于拥有行业最全影视剧库的乐视网、乐视TV智能机、乐视网TV版等业务,是一大利好消息。乐视网正在维权中的诸多类似被侵权案件,也有了判例作为参考。

此判决意味着,未经版权方授权以机顶盒为终端,提供影视剧播放或下载服务的行为当属侵权行为。此前,乐视网发现精伦电子公司未经其授权,通过 “精伦H3家庭多媒体中心”播放器(简称精伦H3播放器)连接互联网后,以电视机为显示终端,通过互联网提供电影《画皮》的在线播放服务,乐视网以精伦电子侵权为由将精伦电子告上法庭。乐视网在一审胜诉,北京市朝阳法院宣判ST精伦属于链接行为,判定侵权,并赔偿乐视网5000元经济损失,承担诉讼费用。乐视网和ST精伦方面对判决结果均持有异议,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一审与二审的判决结果虽均定性为侵权,但依据和定性有不同,该类产品原本就是以提供内容服务为核心盈利点,不能以外部链接为由推卸责任,二审的结果更有利于版权的保护及行业的健康发展,为今后此类案件的审理竖立了标杆。”业内分析人士指出,目前市场上出现众多存有盗版内容的互联网机顶盒,很多商家存有侥幸心理,表面以销售、生产硬件为幌子,实则同时在侵害著作权人的利益,实现互联网的播放服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此次宣判,有利于推动互联网机顶盒产业的健康发展。

目前,乐视网和精伦电子均有互联网机顶盒产品。乐视TV·3D云视频智能机占领高端市场,已成为互联网智能机第一品牌,为用户提供极致体验。乐视网的智能机中拥有90000多集电视剧、5000多部电影,均合法取得相关网络版权。此次对精伦电子维权胜诉,引发更多互联网机顶盒商家的思考,逆道而上是否有出路?

乐视网法务总监刘晓庆认为,此案从开始即备受业界关注,终审结果对乐视网等注重版权保护的公司是极大的鼓舞,“维权不是目的,是为了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竞争和发展机制,希望我们共同驶向一个规范、有序、健康环境的彼岸”。

据了解,乐视网一直以来非常重视版权的保护,为此构架了专业的保护体系,组建专职法务团队与上百家律师事务所合作维权,并专门研发了自动化的盗版监控系统,在各网络环境下进行全领域的维权,包括以电脑、手机、网络电视、手持设备等终端的维权。乐视网的专业网络监控系统和监控小组时时在各个网络终端进行全面调查监控,发现盗版后第一时间通知对方停止播放。维权的区域包括国内及国外的网站。胜诉国内互联网机顶盒侵权第一案,对于拥有行业最全影视剧库的乐视网、乐视TV智能机、乐视网TV版等业务,是一大利好消息。乐视网正在维权中的诸多类似被侵权案件,也有了判例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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