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软件 >

O2O的哀鸣:死亡名单及背后的N个缘由

来源:懂懂笔记 作者:懂懂笔记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6-12-23 19:43 
核心提示:然而,1年时间盛景便已不再。自2015年底至今,O2O遭遇了名副其实的资本寒冬,不再是投资者眼中的香饽饽。这一年来,O2O俨然已经变成了一个残酷的市场,所涉及的各个领域,包括餐饮、生活服务、汽车、洗染等,都有大批的企业走向死亡,用哀鸿遍野来形容也不为

2016年的经济发展高频词中,已经几乎看不到“O2O”的影子,取而代之的是直播、共享单车等新名词。

2015年,O2O被称为行业爆发之年,在移动互联网的大潮下,一大批O2O企业诞生,覆盖到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甚至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习惯。

然而,1年时间盛景便已不再。自2015年底至今,O2O遭遇了名副其实的资本寒冬,不再是投资者眼中的香饽饽。这一年来,O2O俨然已经变成了一个残酷的市场,所涉及的各个领域,包括餐饮、生活服务、汽车、洗染等,都有大批的企业走向死亡,用哀鸿遍野来形容也不为过。

日前,社区+洗衣的热门项目“蓝月亮O2O”也宣布转型。随着近半年来一批上门洗车、洗衣、保健、美甲美容等创业公司的消失,一度火爆社区+O2O概念也逐渐冰封,蓝月亮O2O关闭后,运营一年半时间的蓝月亮社区专营店“月亮小屋”纷纷关门,就是退烧大潮中的一个缩影。让我们回顾一下,过去这一年多时间里,资本和创业概念如何在大潮中汹涌而来又狂奔而去的。

热潮·退烧

2015年,随着资本大量涌入O2O,让一些传统领域看起来更加互联网化,线上与线下的结合逐渐成为一种潮流,由此也引发了持续一年之久的O2O投资和创业热潮。

其中不乏BAT等巨头的身影,阿里联合蚂蚁金服斥资60亿复活了口碑,百度旗下的百度外卖也独立发展开放融资,美团、58等纷纷站队腾讯。另外,据逐鹿网不完全统计,2014年总计有94家公司与BAT等巨头发生资本关系,其中O2O领域的公司数量最多。

这种势头在2015年上半年仍没有减弱,根据互联网数据服务商TalkingData发布的《2015年上门O2O移动应用报告》显示,2015年,仅在上门O2O领域,资本市场就投入了近300亿元人民币。这些数字足以说明,当时的O2O颇受资本青睐。

由于资本的关注,加之进入门槛低,引来大批创业者涌入这一领域,与此同时O2O开始了野蛮生长。一时间餐饮、汽车、家教、美妆、洗染、家政等,几乎所有的行业都出现了O2O。

为了快速拓展市场,初创的O2O大多选择“烧钱”的方式对用户进行补贴。2015年O2O的火热,也着实让中国的消费者享受到不少实惠。上门O2O烧饭饭为了快速吸引用户,仅需花几块钱就可以吃到星级厨师烧的菜;票务O2O推广业务时,用户只需8.8元就能看一场好莱坞大片。

事实证明,“烧钱”的方式的确能够获得不错的市场渗透效果。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2015年O2O市场研究报告显示,生活服务O2O市场的增长率超过30%,渗透率高达40%。

不仅如此,国家似乎也格外看重O2O。201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力挺O2O。值得置疑的是,这是我国首次对O2O行业发展提出意见,表明O2O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