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市值超推特,中国互联网企业庆祝的正确姿势应该是什么(3)
新浪这边的故事就平静许多-2009年,新浪总裁曹国伟及团队以1.8亿美元控股新浪-成为第一大股东。2013年4月,阿里巴巴(中国)以5.86亿美元购入微博股票,占約18% 截止2016年3月31日,新浪共持有微博54.5%的股权,阿里巴巴作为第二大股东拥有30.5%的股权,第一大股东依然是曹国伟及其团队。从发展进程来看, 相比动荡的Twitter管理团队, 微博相对稳定的管理团队保障了战略连续性,运营效率-同时, 也减低了公众的猜疑, 提升股民及公众的信心。
5 外部资源—在高科技领域,企业之间的紧密合作(甚至包括控股, 收购)往往是企业获得额外资源,市场, 竞争优势的一个重要手段-比如Facebook在2012年以10亿美元收购当时尚未盈利的Instagram- 不光卸除了一个潜在竞争对手, 也为自身集团进入视觉化社交媒体打下一个坚实楔子。
企业发展进程中,Twitter在外部资源整合方面做过一些努力: 比较成功及有影响力的收购包括2012年收购短视频网站Vine,2015年收购直播网站Periscope-这些举措帮助Twitter挤入了视觉社交媒体前线-但在这方面依然面临强大竞争对手的围剿-如Facebook Live 加上 Instagram。
收购之外, Twitter与其它IT巨头之间的合作似乎没有激发出太大的火花-Google与Twitter在2015年4月签订的合作协议主要是开放Google搜索Twitter的帖子,没能立竿见影增长用户及带来效益。。2014年Twitter 也曾尝试过与Amazon合作推出Tweet to Buy功能-当用户看到喜欢的产品,可以AmazonCart为标签存储在购物篮, 决定后在amazon购买。与电商的结合-如果做的好-本来可以扩大Twitter广告收入之外的收益-但可惜这个功能设计特点及卖点都不够突出,在推出几个月后用户试用兴趣就开始下降,最后也就不了了之。见下图
对比微博, 2013年-面临腾讯微信的强力竞争-阿里出于保持竞争优势考虑入股微博,并开展战略合作, 试图创造社交与电商的协同效应。尤其在近两年来, 微博在内容领域发力—利用网红,直播等形式- 增加新用户,黏住老用户。
当网红通过内容积累了足够的忠实粉丝,阿里的电商生态就可以无缝植入,帮助变现流量,绽放出巨大的社交+电商协同效应。如-在微博拥有450万的张大奕也是淘宝店的头号网红-把销售娱乐化,她是超级微博大V,也是淘宝女装的头号sales!
6 未来:市值超越Twitter对于微博的发展是个里程碑。不过微博未来发展也可能会遇到Twitter目前面临的类似挑战-同为广播型(broadcasting)社交媒体,微博及Twitter主要靠是明星及大V的活跃于吆喝-而一般用户越来越沦于安静的看客-虽然围观可以涨知识, 但与Facebook或微信相比-个人的声音发出若长期无人喝彩, 会打击参与积极性。这也是微博将来长远发展需要解决的结构性挑战-比如, 是否可以扶持更多的中小V, 他们与粉丝天然更贴近,也更有动机激励粉丝互动。只有当粉丝真正感觉受到关心与尊重, 才是微博长远发展的根基。
总结:微博超越Twitter,是中国互联网界的一个里程碑,可喜可贺。 不过,考虑到微博与Twitter发展的不同社会,经济,及竞争环境-这种超越更多是一种时代的幸运-而非表示中国互联网在技术战略上已经完全超越美国。庆祝自然应该,什么姿势? 偷着乐就可以了!
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者简介: 窦文宇教授是世界知名广告研究学者、社交媒体及内容营销专家,现任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副院长,EMBA(中文)课程主任。更多案例分析与教学经验分享,敬请关注@竇文宇新浪微博,或微信号contentwise(窦文宇教授-内容营销专家)。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融合网立场。如对本文有异议,请及时与融合网值班编辑联系与沟通。)
(责任编辑:方向)-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