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软件 >

分享经济的边界(2)

来源:keso 作者:keso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6-10-09 11:06 
核心提示:据说现在已有不少人在不同的城市买下一些房子,按Airbnb用户的喜好改造成家庭旅馆的样子,发布到Airbnb上,成为专职经营者。那么这些人跟经营传统连锁酒店的公司的区别在哪儿? 回到在行模式。在行上用来分享的其实

据说现在已有不少人在不同的城市买下一些房子,按Airbnb用户的喜好改造成家庭旅馆的样子,发布到Airbnb上,成为专职经营者。那么这些人跟经营传统连锁酒店的公司的区别在哪儿?

回到在行模式。在行上用来分享的其实是行家的个人时间,所以这个模式不涉及车、房之类的物质资源,我前面所说的令分享经济很快抵达边界的第一个因素不存在,但第二个因素,职业挤出业余,谋生挤出分享,是存在的。

《认知盈余》一书的作者克莱·基舍认为,全世界受教育人口每年有累计超过一万亿小时的自由时间,基舍称之为认知盈余。如此巨量的认知盈余,如果有一种方式利用起来,理论上可以产生超乎想象的巨大价值。

按在行自己的说法,在行平台已拥有‘超过8000名各领域行家里手,创投专家、职场大咖、心理咨询师、摄影师、企业领袖、知名学者、人气明星……’别人之所以愿意花钱买这些人的线下咨询时间,实际是为他们盈余的认知出价。但矛盾之处在于,认知盈余的行家往往时间并不盈余,而可以批量提供时间盈余的所谓行家,多半可能会是认知并不盈余的混子。

我的朋友冯大辉在在行上给自己开了个该平台从未有过的高价:每次1.6万元。这么做是因为他并非时间盈余人士,他希望用高价挡住那些莫名其妙的时间占用。但1.6万元就够高了吗?巴菲特的慈善午餐每次都能拍出几百万美元的天价。1.6万元不足以吓走所有人,冯大辉仍然被约了三次,第三次约会甚至变成了粉丝见面会,这让他相当不爽。

在行这样的行家平台,跟河狸家这样的手艺人平台有什么不同?最根本的不同,行家在平台上出卖自己的业余时间,手艺人在平台上出卖的则是自己的全职工作时间。所以,河狸家并不属于分享经济,它是个新型的工作平台。

那么在行会变成工作平台吗?这个问题应该问姬十三。在行上如果真的有行家通过频繁密集地出卖时间赚到了钱,我估计它就变成了另外一种东西,既不是分享经济,也不是工作平台,我也不知道该叫它什么,我只知道它一定会被心理按摩师、情感专家、创业导师、职业规划师、养生大师之类的万能行家占领。这种几百块钱一碗的鸡汤,也许真会让在行变成一个很赚钱的平台,我不知道这是否恰好是姬十三想要的。

当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分享经济,纷纷抵达各自的边界,也许不再有“分享”这种东西,所有被分享的,都是专门用于分享的。我不是说这样就一定不好,也许这是分享经济的一种升级。

作者简介:keso,曾用名洪波,信仰互联网。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融合网立场。如对本文有异议,请及时与融合网值班编辑联系与沟通。)

(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