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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娱乐宝”(2)

来源:百度百家 作者:周展宏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04-10 14:06 
核心提示:如果保险公司都玩娱乐宝 自从娱乐宝成功发售以来,据说不少国内外知名影视文化公司都找阿里洽谈合作事宜,甚至还包括综艺节目,希望尝试这种与大众互动的新方式。读者诸君注意:这些影视公司根本没把娱乐宝这事当作

如果保险公司都玩“娱乐宝”

自从“娱乐宝”成功发售以来,据说不少国内外知名影视文化公司都找阿里洽谈合作事宜,甚至还包括综艺节目,希望尝试这种与大众互动的新方式。读者诸君注意:这些影视公司根本没把“娱乐宝”这事当作募资,而是作为“与大众互动的新方式”,也就是说是营销工作。如果是营销工作,那这些影视公司是可以承担一定的营销费用的,因此,如果类似“娱乐宝”这样的产品能在保险行业普及,是不是能给保险购买人至少一个保本甚至保息的承诺呢?

而如果类似“娱乐宝”这样的保险产品被固执地按照投资理财产品来运作,考虑到电影投资的高风险,注定会出现血本无归的情况,届时这种保险产品就不太可能像现在的“娱乐宝”一样销售火爆,很可能的结局就是出现市场需求急剧萎缩,进而供给也会急剧减少。

也就是说,我认为如果将类似“娱乐宝”这样的保险产品作为一种文化艺术产品的创新营销策略,或许可以持续地运作下去;而如果作为一种不保本不保底的高风险理财产品,它注定会成为一种小众产品,甚至可能消亡,或者将来其投资收益安排会发生改变,从保本到保收益都有可能,即来自保险的这部分资金变成真正意义上的优先资金。

根据公开报道,“娱乐宝”这款保险产品是在保监会正式备案的,也就是说它聚合小额资金投资电影这种高风险标的得到了保监会的认可。其实,我一开始对“娱乐宝”通过保监会备案比较担心,毕竟它是将全部保费投资在高风险资产上,显然,保监会可以容忍的尺度高于我的想像。尽管单笔投资金额非常小,但我仍然不认为将小额资金通过保险产品聚合起来,然后投资于高风险产品是个好的商业模式。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类似“娱乐宝”的保险产品大量上市,每个人可以购买数十个甚至更多类似的产品,那么针对每个人对每个产品的投资限额在消除风险上又有什么意义呢?

保监会急于扩大保险业的规模的心情我是理解的,成立比银监会还要早五年的保监会是“一行三会”中最弱的一家。根据保监会官方网站的统计数据,截止2013年,中国保险行业管理的总资产约8.3万亿,而同期中国银行业总资产规模高达149万亿,是保险业的16倍。是不是银行业一定就比保险业的规模大呢?从美国的经验看,并非如此。实际上,在《财富》美国500强排行榜上,上榜的保险公司更多,行业总规模也比银行业更大。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目前的保险渗透率还非常低,因此,保险业仍有非常广阔的成长空间。不过,具体到“娱乐宝”,保监会放行则似有急功近利之嫌,因为我认为保监会对“娱乐宝”这款产品上本来可以给保险购买人更多的保护,也可以让这个产品透明度更高一些,而不是任由设计和销售方对其进行解释和包装。

(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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