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网络视频 >

“电视猫”被判赔腾讯10万元(2)

来源:法治周末报 作者:李含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7-12-08 12:03 
核心提示:而腾讯公司则提供证据指出,腾讯视频针对其视频剧集的播放地址进行了加密,只有通过密钥鉴真才能获取视频密钥;电视猫通过技术手段解析了应该只由腾讯视频才能生成的特定密钥ckey值,突破了腾讯公司安全防范措施,

而腾讯公司则提供证据指出,“腾讯视频”针对其视频剧集的播放地址进行了加密,只有通过密钥鉴真才能获取视频密钥;“电视猫”通过技术手段解析了应该只由腾讯视频才能生成的特定密钥ckey值,突破了腾讯公司安全防范措施,获取了腾讯服务器中存储的视频数据,是“盗链”行为。

深圳市南山区法院采信了腾讯公司方面的证据,并认定上述行为构成著作权法上的“提供行为”,直接侵犯了腾讯公司对该电视剧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结合本案,从被告的行为表现看,主观上具有在其软件上直接为用户呈现涉案作品的意图,客观上也使用户在其软件上获得涉案作品,同时使得涉案作品的传播超出了原告的控制范围,构成未经许可的作品再提供,侵害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在判决书中写道。

据此,深圳市南山区法院综合涉案作品的知名度、影响力、被告侵权事件、侵权行为情节等因素,酌定“电视猫”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

“服务器标准”不适应新时期版权保护需要

本案中,深圳市南山区法院认定“电视猫”服务器上并不存储内容构成对权利人著作权的直接侵权,再一次将业界长期以来存在争议的问题——是否应当以“服务器标准”作为界定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依据,摆在了台面上。

所谓“服务器标准”,即以侵权作品是否存在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服务器上为标准,来判定其是否构成侵权——如果侵权作品存在其服务器上,则应承担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责任;反之则不承担责任。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熊琦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一些视频聚合平台采取深层链接的方式,使得本平台的用户能够在不脱离设链网页的情况下即可欣赏来自其他网络平台的作品;而这种深层链接致使提供服务和提供内容的类型化边界不再清晰;向公众提供此类深层链接,在法律上是否等同于直接将作品置于服务器中传播,也成为认定聚合平台是否承担直接侵权责任的关键。

熊琦指出,近年来,就这一问题,不同区域和不同层级的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出现了同案不同判的情况:“有的法院强调信息网络传播行为应指向的是初始上传行为,而且任何上传行为均需以作品的存储为前提,因此以服务器标准作为提供行为的认定标准。另有法院则认为,深层链接客观上发挥了向用户提供内容的作用,产生了‘实质性替代’的效果,所以应视为构成提供行为。”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负责人就信息网络传播权司法解释答记者问时表示:“随着技术的发展,不经过服务器的存储或中转,通过文件分享等技术也可以使相关作品置于信息网络之中,以单纯的‘服务器标准’技术标准界定信息网络传播行为不够准确。”(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